【提示】公式中的所得是税前所得(含税所得)。 考试时可选用以下两种方法将税后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
①用分回的税后所得÷(1-境外所得税税率); ②用境外已纳税额加分回税后收益还原。
2、抵免限额的具体应用
(1)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补缴差额部分; (2)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可在以后5年内,用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提示】用抵免限额与境外已纳税额比大小,择其小者在境内外合计应纳税额中抵扣。
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抵免限额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方式),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B国税率为30%。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计算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思路1】以下答案单位均为“万元” 抵免限额分国不分项 境外已纳税境外已纳税A=500×25%=125 A=500×20%=100 境外抵免: 抵免限额B=300×25%=75 B=300×30%=90 A国实际纳税100,我国抵免限额125,按100抵免,B国实际纳税90,抵免限额75,按75抵免。 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500+300)×25%-100-75=275(万元) 【思路2】以下答案单位均为“万元” 抵免限额分国不分项 境外已纳税境外已纳税A=500×25%=125 A=500×20%=100 境外抵免: 抵免限额B=300×25%=75 B=300×30%=90 A国少纳25万,需补缴。B国多纳15万,不需补缴,但当年不退,以后五个年度抵扣。 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25%+2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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