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首要的一环是立即开放气道,可采取仰头抬颏法(图13-3),也可用仰头抬颈法和托颌法(图13-4),同时还应清除口腔及气道内异物,如用手伸进口内挖去异物、呕吐物等,若为液体(如溺水者)可采用倒水方法排出。有些仅因异物窒息而呼吸停止者,当畅通呼吸道后自主呼吸常可恢复。当病人有自主呼吸后,仍应采取有利于气道开放、仰头抬颏的体位,并松解病人的颈部衣物。若发现内、外衣裹住胸部(包括胸罩),应迅速解开或剪开、撕开。
开放气道
上图由于舌和会厌引起气管阻塞下图用仰头、抬颏使松懈(仰头抬颏
法)
A.仰头抬颈法B.托颌法
第二步(B)呼吸支持(breathing support)
当畅通气道后,病人仍无自主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1)口对口法此法进行人工呼吸是为患者肺部供应氧的首选快速有效的方法。病人仰卧,有条件时可在其口上盖一层薄纱布(亦可直接口对口接触),术者一手托起病人的下颏,另一手捏住病人的鼻孔并用该手顺势将病人头部向后仰;术者吸足一口气,以自己的口包住病人的口用力吹气,此时应见病人胸部抬高。吹气毕即刻与病人的口唇脱离,放开捏鼻孔的手,使患者胸部自行恢复。术者换气后,再重复上述过程。吹气的频率,抢救开始后首先吹气两次,采用单人心肺复苏时,每按心脏15次后,吹气2次,即15:2。采用双人心肺复苏时,每按心脏5次后吹气1次,即5:1。每分钟约16次。每次吹气量为800毫升~1200毫升,吹气时随时观察病人胸部有无起伏,有起伏者说明人工呼吸有效,无起伏者说明气道通畅不够或吹气不足。
(2)口对鼻法如果病人口腔紧闭或者口腔有严重的损伤,难以做到口
对口封闭时,可采用口对鼻吹气。方法及频率等同口对口法。 第三步(C)循环支持(circulation support)
当判定心跳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循环(胸外心脏按压)。在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心脏按压,病人(以成人为例)仰卧在硬木板上或平的地面,头略低,操作者跪在患者右侧,以右手掌根部放在胸骨中1/3与下1/3的交界处,左手掌交叉重叠在右手背上,伸直肘关节,借术者自身体重,向下有节律地压迫胸骨,使之下陷4厘米~5厘米,按压后即放松,使胸骨复位,但双手不要离开胸壁,按压和放松时间应该相等,各占50%,如此反复进行。按压频率每分钟60次~80次,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例,单人复苏为15:2,双人复苏为5:1。
心脏按压部位要正确,如部位过高,则胸骨不能下陷,起不到效果。如果过低,则可能将胃内容物挤出,甚至使呕吐物误吸入肺。如向两侧胸部错位易致肋骨骨折,造成气胸、血胸等。若向下错位严重者还可引起剑突骨折,致肝破裂等。抢救者按压胸骨时双臂应绷直,双肩在病人胸骨上方正中垂直向下用力,活动时用髋关节为支点,以肩、臂部重力向下按压。
心肺复苏有效的体征和终止抢救的指征
(1)观察颈动脉搏动,有效时每次按压后就可触到一次搏动。若停止按压后搏动停止,表明应继续进行按压。如停止按压后搏动继续存在,说明病人自主心搏已恢复,可以停止胸外心脏按压。
(2)若无自主呼吸,人工呼吸应继续进行,或自主呼吸很微弱时仍应坚持人工呼吸。
(3)复苏有效时,可见病人有眼球活动,口唇、甲床转红,甚至脚可动;观察瞳孔时,可由大变小,并有对光反射。 (4)当有下列情况可考虑终止复苏:
①心肺复苏持续30分钟以上,仍无心搏及自主呼吸,现场又无进一步救治和送治条件,可考虑终止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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