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实验学校留校午休学生管理办法
由于本校非寄宿学校本应该不安排学生留校午休,经学校研究考虑到有少部分学生的特殊情况,经过申请取得午休资格方可留校午休,同时学校为了加强对留校午休学生的管理,保证午休学生中午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活动有序,为师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午休环境,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请家长与学生、班主任认真阅读。
一、所有留校午休学生必须本班班主任提交书面午休留校申请书,申请书要说明留校午休原因同时须附有家长和班主任签字并递交至德育处,同时班主任为学生填写该办法下面附件一“午休学生信息表”电子版,方可留校午休。
二、留校午休学生必须配合当值保安、午休管理员、值日教师的工作,服从学校午休学生管理办法的管理。
三、午休地点为行政楼一楼阅览室,午休时间为12:30--13:50。
四、留校午休学生必须自觉于规定时间内到阅览室签到,不准在教室逗留,不准在走廊、架空层、楼顶、厕所等地方游荡,不准在午休期间打篮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教辅人员将在12:30到楼层班上进行检查,如发现没有特殊原因逗留学生一律进行违规登记,并对登记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违规登记超过两次以上的学生将取消在校午休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因故不在学校午休需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及时知会教辅人员或管理员。 六、遇特殊情况需临时留校午休的学生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向班主任提交临时午休申请书由班主任签字即可,直接交当天值班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在校午休。临时在校午休学生管理办法适用与该办法。
七、教师留学生在办公室或教室进行课外辅导或处理其他班级事务需向管理员说明情况,提出书面请假,并有责任管理好学生。
八、未经过本办法正常程序申请或请假,擅自逗留校园或缺勤者,每人每次扣班级操行分1分,该办法与文明班评比挂钩。
九、为便于检查,中午放学后各班级门窗必须锁好,窗帘不能放下。违反此规定每次扣班级操行分1分。
十、学校在校午休期间学校管理员只负责对学生进行看管,由于学生个人原因在学生内发生的去安全事故又学生本人负责。本办法一切解析权归宝安实验学校(管理员与教辅人员值班表为附件二附有联系方式)
深圳市宝安实验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午休学生信息表
姓名 班级 班主任及电话 家庭住址及家庭电话 附件二
午休清场及值班人员安排表
阅览室值星期一 班员/联系电话 教辅负责人/联系电话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教辅负责教辅负责教辅负责人教辅负责人人/联系负人/联系电/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荷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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