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英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
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相关理论综述
服务贸易是以服务作为交易标的的一种贸易行为。《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界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以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这四种形式进行的各国间的服务交易。该定义已成为有一定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定义为各国接受。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服务部门清单,可以将服务贸易分为12类:商业性服务,销售服务,金融服务,娱乐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服务,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环境服务,旅游服务和其他服务。而对于金融服务贸易,国内外并没有确切的定义。本文将对金融服务贸易国外及国内有代表性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GATS与OECD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
根据GATS的定义,金融服务贸易是指由一成员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质的服务。它包括两个部分:所有保险和保险相关的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其中其他金融服务指证券和金融信息服务。
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为由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收入,或者接受付出的支持,包括得到的和付出的直接投资收益(未分配收益和利息);从其他金融投资得到的和付出的收益(得到的和付出的利息和红利);得到的、付出的手续费和佣金。
可见,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界定强调了金融服务贸易交易的提供方,而忽略了金融服务贸易的消费方。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是以此换取其他贸易领域的发展,而且金融服务贸易可以促进本国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的接轨,从而在国际竞争中促进本国金融业的发展。
二、 国外对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研究
对于金融服务贸易研究,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有不同的看法。
列为恩(1996)认为,各种金融服务可以实现五种基本功能:方便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易于风险管理;加速资源流动;获取信息,评估企业和配置资本;提供公司法人治理。同时,更多的相关文献表示,金融中介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管理成本(戴蒙德1984;威廉森1987)也可以对规模经济产生积极的效应。
莫施里安(Moshirian 1994)认为,金融服务贸易和制造业类似,一些基本要素赋予了
发达国家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比较优势地位,这些要素主要包括国际银行资产的规模、实物与人力资本和信息技术水平等。一国金融业在国际分工地位的重要体现就是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
巴格瓦蒂(Bhagwati,1985)认为,服务部门应该定位为资本密集型部门,这是由服务业的核心和主体例如技术和人力资本及资本等要素决定的。他在资料中表示发达国家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部门具有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劳动力密集型服务部门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的直观体现为价格。
2、国内对金融服务贸易研究
国内学者在研究金融服务和金融服务贸易时,大体都是根据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定的相关概念对金融服务进行定义。比如何德旭(2004)认为金融服务业务范围(1)保险及与保险有关的服务,如直接保险(人寿与非人寿险)、再保险和分保险,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等;(2)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如信贷,证券服务等;
知识经济时代,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金融服务贸易由于其货币资本的特殊性而在服务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WTO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有四种存在形式:跨境交付(国内消费者从国外金融服务提供商购买服务)、境外消费(国内消费者在境外购买外国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商业存在(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并购国内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是分公司或业务部,或通过直接投资向本国居民出售服务)和自然人流动(外国自然人向国内消费者提供服务)。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主要是通过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这两种形式进行的。
三、竞争力与国际竞争力
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涉及到国家、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其研究对象按层次划分可以是国家、产业、企业等,相应地就产生了国家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等不同概念;按照不同竞争主体在不同的竞争场所(国际间、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展开竞争时体现出的竞争力又可以划分为国际竞争力、地区间竞争力等概念。根据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对金融服务业或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参考世界经济论坛和WEF构建的国家竞争力指标体系中就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竞争力指标进行竞争力研究,而是金融企业、机构的微观竞争力。 (一)WEF和IMD关于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
国际竞争力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著名学者、研究机构和政府组织分别从国家竞争力产生的基础、评价方法和理论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他们既为国际竞争
力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又为国际竞争力的评价与提升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法。
世界经济论坛(WEF)对国际竞争力的定义是“一国实现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能力。”瑞士管理开发学院(IMD)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国创造增加值从而累计国民财富的能力,并且通过协调如下四对关系而实现其国际竞争力。这四对关系为:资产与过程、引进吸收能力与输出扩张能力、全球经济活动与国内家园式经济活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机构都是在企业或国家的层次上研究国际竞争力。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介于宏观与企业之间的中间层次的竞争力。
迈克尔.波特是第一位从产业层次研究国际竞争力的学者。他的著作《国家竞争优势》(1990)中提出著名的“钻石模型”来分析一国产业竞争优势的来源。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某个产业要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能否使主导产业具有竞争力。
(二)我国对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
相对西方学者而言,我国对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研究成果大多以服务贸易研究的经济理论为基础。
吴雪亮(2005)从比较优势理论角度出发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研究,认为我国要提高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应从人力资本、资本、信息等方面入手,同时结合资源、区位、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效率最大化。
邓军瑞(2006)利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贸易竞争力指数(TC),将中国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进行对比,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从劳动力、资源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我国要提升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其基础就是要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调整产业结构。
李伍荣(2007)分析了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现状。一方面指出目前我国金融贸易发展不充分,技术含量不高,不能满足国外企业和全社会对金融服务更高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高级金融服务人才匮乏,金融服务出口缺乏创新支持。由于金融行业是知识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其知识密集度远高于其他行业。但目前高级金融人才的供给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他提出一些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建议有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外资金融机构监管、深化国有银行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曹瑛、王耀中(2009)利用时序数据,分别从金融服务贸易份额、TC指数、RCA指数、
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和银行国际资产净额竞争优势指数等方面对内地与香港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下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内地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两种模式下均落后于香港,且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两地金融服务贸易面临的外部挑战加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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