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重量验收。其中盘圆和冷轧带肋钢采用过磅计量,如过磅数量与送货数量误差率在±3‰以内,以送货单数量签收,超出此范围则按实际过磅数量签收。其他建筑钢材采用理论重量计量。②工程结算的甲供材料用量大于或等于甲方供应量时,甲供材料费甲乙双方互不找补;工程结算的甲供材料用量小于甲方供应量时,多出部分的甲供材料由乙方返还给甲方,甲供材料价格按《德阳造价信息》刊登的施工期材料价格为准。该部分费用直接从工程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多领的甲供材料数量超过结算用量10%(不含10%)时,乙方按《德阳造价信息》刊登的施工期材料价格的1.5倍返还给甲方。
八、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及管理。
2、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以及材料堆放地。
3、甲方负责协调在施工中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配合,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4、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和核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设计、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和书面资料等,并以书面形式,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付乙方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至工程验收合格。
6、基坑回填和降水停止后,该工程所用的甲供设备和材料由甲方处置,乙供的设备和材料由乙方处置。
7、甲方现场代表: ,是经甲方授权全权负责甲方执行合同的代表,有权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签证、洽商变更等全部事宜,以上所有事宜均须加盖甲方公司印章后生效。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材料、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并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若因各种原因造成工期延后,乙方须提供由甲方、监理认可的书面材料,否则视为工期违约。
2、乙方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监理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各项资料,确保设计图纸可靠、合法。
3、乙方应按合同所要求的材质要求、规格、型号等进行材料采购,材料进场前必须通知甲方、监理验收确认。乙方保证所使用的材料全部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审。需要现场取样抽检的,应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取样并送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4、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水电接驳点安表计量,每月缴纳水电费用。
5、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以及总包方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运输、保管和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问题。
7、乙方现场代表为: ,负责执行本合同及处理施工中的一切问题。 8、本工程从护壁施工开始到基坑回填完成期间,乙方承担基坑的安全、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因基坑护壁出现工程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员安全、财产损失以及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受损的责任。因土方单位、总包单位和其他单位原因造成的基坑安全事故,应由乙方举证,事实成立的,责任由肇事方负责。
9、本工程降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施工用电的要求,以及总包单位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要求,否则所造成责任由乙方负责。
10、施工完成后,乙方及时通知安监站、监理及甲方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除无条件整改至合格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整改合格后甲方方可支付合同价款。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璄保护条例进行施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出具出厂合格证及其它质量保证资料。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更换,合同工期不顺延。因使用不合格材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后的图纸施工,如果乙方未按照图纸的深度、厚度、配筋等施工,甲方和监理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拆除重新施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未按照图纸施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基坑支护设计可靠,施工方案安全稳妥,保证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基坑在土方回填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和财产受损的、受到政府和媒体曝光的情况之一,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同时承担以上事故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
(1)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每延迟一天,乙方承担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由于乙方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累计达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的违约金。
(2)由于出现10年一遇的最大降雨、连续降雨、最高(低)温度,土地拆迁或其它社会问题(如:非乙方原因的聚众阻碍工程施工,季节性拉闸限电等)、政府活动、甲方及第三方原因,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顺延工期,所产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未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甲方承担本期工程款5‰的违约金。
十、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 (大写: );
2、履约保证金缴纳:乙方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于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补足;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每期工程竣工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陆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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