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顶山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硝酸盐 氯化物 0.122 22.9 10 250 通过监测数据表明,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顶山镇饮用水源水质超过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为Ⅳ类水质标准。从数据上看,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超标,其主要原因就是大量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接进入库区。因此,必须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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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龙洞沟水库现状
2.4顶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环境问题分析
(1)饮用水源地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顶山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处于开放状态,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域后,简单设立了各保护区标志标牌。保护区内的大部分污水经处理后仅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污水中出水无截污沟引流,导致出水散排,进入龙洞沟水库。另外,水源保护区无防护围栏等保护设施,这些问题都将给顶山镇的饮水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2)渔业养殖污染源
水库上游的人工养鱼塘,由于饲养密度高,饲料投放大,鱼塘无充氧装置,为保证养鱼水质,须定期的更换排放,所排出的渔业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手段处理,直接排入龙洞沟水库,严重造成水库水体受污染;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低
库区周边的居民生活垃圾配套处理设施的不完善,造成进入垃圾池的垃圾收运转运不及时;村民习惯于将少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其余大部分生活垃圾任意倾倒在房前屋后、路边、山坳河沟处,一些垃圾直接进入龙洞沟水库。
(4)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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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周边大部分为农田,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库区,造成水质恶化。
第三章 拟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3.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环境重点领域(行业)重点污染防治项目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环发[2015]88号)及其附件一《2016年度四川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本次项目重点整治内容为:
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户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3.1.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巴中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巴府办发[2014]33号)文件,确定的保护区等级和界限,设立水源保护标志,拆除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建设水源周边截污设施、护栏及防护带等。 3.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根据对项目实施地村庄现场调查可知,在已有污水处理站外建设截污管道,将尾水引至水库坝外排放。
难以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的住户采用联户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由新建的截污管道引至库区外排放。 3.1.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项目区交通便利,垃圾拟采用“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的农村垃圾处理,严禁垃圾进入库周水渠、沟壑及水库内。 3.1.4户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对于分散养殖户,实现人畜分离,粪污分离,对养殖粪污经过沼气、堆肥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实现种养平衡。 3.2主要问题成因分析
一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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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村庄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
二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目前,青凤镇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很不健全,绝大部分村庄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农村地区。
三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较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四是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3.3综合整治必要性分析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饮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规划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好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龙洞沟水库作为顶山镇的唯一场镇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顶山镇场镇及周边12个行政村的供水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新居工程的实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附近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和农田产生的污染源(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农药、化肥、畜禽粪污)对水源地构成了较大的威胁,根据巴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数据分析,其水源地水质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已不能满足顶山镇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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