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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中文名称:物权法 课程英文名称:Property Law 课程编号:
课程性质:专业方向课
学 时:(总学时36、理论课学时36、实验课学时0) 学 分:2
适用对象:法学本科专业 先修课程:民法、法理学
课程简介:
本课程反映物权立法和运用物权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生活的成果,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物权法律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使之符合本科物权法学的教学需要。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民法上物与财产、物权与财产权的概念及联系与区别;了解并掌握物权的特征、效力,物权的分类;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权能;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基本内容;通过教学,也要使学生对占有制度、取得时效制度有基本的认识,对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有全面的认识与掌握。
一、教学目标及任务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民法上物与财产、物权与财产权的概念及联系与区别;了解并掌握物权的特征、效力,物权的分类;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权能;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基本内容;通过教学,也要使学生对占有制度、取得时效制度有基本的认识,对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有全面的认识与掌握。
二、学时分配
周次 1-3 章次 主要内容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5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 2.物权法的概念与特征 物权法概述 3.物权的客体 4.物权的种类 5.物权的效力 二 1.物权变动的含义 2.物权行为 4-5 ^`
物权变动 3.物权变动的规范模式 4.物权变动公示 5.物权变动公示的公信力 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所有权的权能 1.土地所有权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相邻关系 5 6 三 所有权 四 不动产所有权 2 7-8 3 9 五 1.动产所有权的概念 动产所有权 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2 10 六 共有 七 用益物权 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2.共有的分类 3.共有物的分割以及效力 1.用益物权概述 2.地上权 3.地役权 4.典权 5.永佃权 6.居住权 7.建设用地使用权 8.农用地使用权 1.担保物权概述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1.占有的概念与特征 2.占有制度的社会作用 3.占有的分类 4.占有的取得 5.占有的效力 6.占有的保护 总计36学时 3 11-13 6 14-15 八 担保物权 九 占有 4 6 16-18
三、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5学时)
教学重点: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法的概念与特征 内容统一设为“宋体五号”,行距为“单位行距” ^`
教学难点:物权的种类以及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
教学要求:要求学生了解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法的概念与特征;掌握物权的客体、物权的种类及其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1.物权的概念 2.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物权法的概念与特征
1.物权法的概念 2.物权法的特征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1.物权客体概说
2.物的概念与特征 3.物的分类 4.物的观念扩张 5.特种物
第四节 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与他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4.本权与占有
5.普通物权与准物权 第五节 物权的效力 1.物上请求权效力 2.优先效力 3.追及效力 本章习题要点:
1.物权的概念是什么,具有哪些特征?
2.物权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是什么? 3.物权具有哪些效力?
4.把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的标准是什么?
5.物权保护中的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区别及其意义是什么?
第二章 物权变动(5学时)
教学重点: 物权变动的含义、物权行为。
教学难点: 物权变动的规范模式、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
教学要求: 了解物权变动的含义、物权行为的基本理论;掌握物权变动的规范模式、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
第一节 物权变动的含义
1.物权变动的概念 2.物权的取得 3.物权的消灭 第二节 物权行为
1.物权行为的基本原理
2.各国立法对物权行为所持的不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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