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竞赛获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鼓励奖加2分。
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三好生、优秀班团干部及学习积极分子者加5分。 期中考、期末考班级前3名加8分,第4—6名加5分,第7—10名加3分;
进入年级前5名再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排1—5名者加3分。月考在班级排名毎进步或退步一个名次则加上或减去1分,两个名次则加上或减去2分,依次类推。
好人好事视具体情况加1—5分。 平日表现明显进步者加2分。 受到老师当堂表扬者加2分。 主动为班级做贡献者加2分。 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及班级活动者加5分。
小组合作小组组员加分:获得优胜小组的每人加10分;第二名每人加5分;第三名每人加3分。 九、评定说明:
一学期累积低于50分者,下学期报名时统一处理并附带报告家长。 一学期累积低于30分者,下学期报名时统一严肃处理附带报告家长,交学校处理。
一学期累计为0分或负分者,及时交由学校按《处理违纪违规学生细则》处理。
一学期累积60—100分者,合格。一学期累积高于100分者,良好。 一学期累积高于150分者,优秀。 并颁发奖状及奖品给予表彰。 班干部工作积分由全班评定,班主任登记。 积分一学期可自行加减,相互抵消。 积分作为一学期成长记录档案由班主任存档。
十、监督(由没有担任班干部的同学中选几个同学作为民意代表进行轮流监督) 主要监督班干部是否认真、严格、公平地执行《班级管理条例》,听取其他同学对班干的意见及建议。每周班会课时必须汇报上周监督的情况。 十一、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由各班主任组织实施,毎月定期向校长汇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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