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坚持对敌对势力的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安定。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的要求:P7 五条 (三)课后作业
用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分析我国政权与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异同。 九 板书设计
(一) 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二)、广泛、真实的民主 1、国家的基本理论
(1)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2)从本质上讲,国家是 (3)国体及其决定因素。 2、我国的国体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4、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5、民主与专政 (1)民主及其阶级性
(2)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 (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 (1)四项基本原则之一,的立国之本。 (2)政治保证。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的要求:P7 五条 十 教学反思
本节学习国家的有关知识,要紧紧抓住国家的本质和鲜明的阶级性质这一主线,引导学生思考、理解。涉及的相关链接知识让学生了解即可,不可以展开,否则,一是冲淡主体知识学习,使学生越学越深,越不能理解,二是影响教学进度。教学中注意双相互动,让学生在积极思考中,自主探索、领会有关生活现象中包含的政治学道理,学会独立分析,切忌机械记忆
第一课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识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二)能力目标
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现象到本质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
★教学重点
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涉及的概念、原理较多,知识容量较大,学生理解起来有比较大的难度,建议用2课时时间学习。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3)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课本第9页的两个观点,并思考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才是正确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自由是相对的,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使政治自由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因此,观点一错误,观点二正确。 (4)监督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2、公民的政治义务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看教材第9-10页,看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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