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型水利工程项目
坝址(渠线)选择、正常蓄水位选择、 施工总布置专题报告编制 暂行规定
处
合编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厅规计
二○一一年四月
序 言
省内中型水利工程均无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规划完成审批后,便可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为保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上更加合理可靠,有较为清晰的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边界条件,有必要先开展工程项目的正常蓄水位选择、坝址(渠线)选择、施工总布置三个专题研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作为向政府申请封库令(或停建令)的必要条件,从而开展全面准确的实物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将上述移民安置工作成果汇入,形成完整的可研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和评估。
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编写组编制正常蓄水位选择、坝址(渠线)选择、施工总布置三个专题报告的暂行规定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现提交各相关市州水利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讨论。
编写组成员:权燕、田龙俊、陈少宏、高希章、周武平、李霞、李自繁、李长银、曾怀金、刘丹青、肖志娟、廖大勇、王文斌。
编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目 录
四川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编制暂行规定…………………………………………………………2 四川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坝址(渠线)选择专题报告编制暂行规定………………………………………………………12 四川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总布置规划选择专题报告编制暂行规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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