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工作规定
为加强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完善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特制定本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公司印章使用和管理
1、公司行政和合同印章由公司行政部专人保管用印并登记,各部室及各施工队、工程部印章由各单位指定专人保管用印并登记,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印章的管理使用承担首要责任;
2、公司行政和合同文件、对外或向上级报送的公司报表以及公司行政部发出的重要通知等须加盖公司行政或合同印章,其他的一般性通知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通知等加盖部室印章;
3、凡公司员工个人须开具证明或在相关资料上加盖公司印章的,如收入证明、职称(学历)报名表、员工子女中(高)考政审表等,由公司行政部或相关部门审核办理并加盖部室印章;特殊情况须加盖公司行政和合同印章的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盖;
4、公司行政和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外借带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外借带出的,必须填写借条并经部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其借条由行政部注明借出及收回时间统一保管,以备核查。
二、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调配和管理使用;
2、各业务部室在市内城区办事,凡坐公交车能到达的,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由公司行政部签报公交车费;对需多次转车(二次以上)的,可安排公务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经部室负责人签字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3、到基层单位出差,凡坐班车能到达的,一律不派专车而乘坐
客车,报销往返客车票;如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并报销。 三、费用审批及报销
1、凡业务部门需发生业务招待费、接待客户的住宿费、咨询费、飞机票均需审批后开支,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2、凡业务部门报销费用必须按照“当月发生当月报销”的原则办理,逾期公司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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