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实施方案
(待审稿)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前言
1.1项目背景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中明确提出将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36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探索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提高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水平。
2014年9月,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将PPP定义为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PPP作为新兴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由于其具有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独特的运作方式和特点,在城市基础设施上已经得到了大量的成熟应用,不少城市地下管廊工程成为全国示范项目。
此外,为了推进PPP模式在我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基于此,**市拟采用PPP模式建设**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通过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公共设施服务的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改善城市风貌。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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