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公路用作集散公路时,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长隧道及特长隧道路段。非机动车及人行密集路段、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分合流区段以及交织区段,设计服务水平可降低一级。
8.3.5速度
1)新版3.5.1各级公路设计速度即:高速公路120、100、80km/h;二级公路80、60 km/h;三级公路40、30 km/h;四级公路30、20 km/h。规定与旧版2.0.5各级公路设计速度规定基本相同,只有在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中增加了可以选用30 km/h标准设计。
2)本新版标准更加明确了各等级公路设计速度的选用,因此要求大家应根据公路的功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的运行速度和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选用,希望大家在实际设计中加予学习、灵活掌握应用。如旧版的2.0.6规定高速公路设计路段不宜小于10 km。不同设计速度的设计路段间必须设置过渡段,而新版没有提到。
3)新版3.5.2增加了公路设计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同时在3.5.3引入了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的规定。
9.3.6建筑限界
新版的3.6.1各级公路的建设限界与旧版的2.0.7各级公路建筑限界要求基本相同。
所不同的规定是:
1)L——侧向宽度。旧版的提法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L1或L2);二、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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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0.25 m。新版的提法是:二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三、四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路肩减去0.25 m。设置护栏时,应根据护栏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
2)D——路缘石高度,小于或等于0.25 m。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可不设路缘石。旧版只提数据,没提具体要求。
3)设置加(减)速车道,紧急停车带、爬坡车道、错车道、慢车道等新版在这里增加了车道隔离设计等路段,行车道(W)应包括该部分的宽度。
4)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整体式),设置左侧硬路肩时,建筑限界应包括左侧硬路肩宽度。旧版提法为建筑限界应包括相应部分的宽度。
5)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这条提法新旧版相同。
6)人行道、自行车道、检修道与行车道分开设置时,其净高为2.5 m,这条新版增加了自行车道的规定。
7)新版还增加提到了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限界应按过渡段处理,但新版没提到桥梁、隧道设置检修道、人行道时建筑限界应包括相应部分的宽度。
10.3.7抗震
1)抗震设计的规定新旧版基本相同,只在第2条提法略有不同,即新版的提法为:系数大于0.05,小于0.40地区的公路工程、应进行抗震设计,而旧版的提法为:系数等0.10、0.15、0.20、0.30地质的公路工程,应进行抗震设计。
四、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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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的3.0.1一般规定的提法比旧版的一般规定提法更具体化和人性化,望大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学习掌握灵活应用。
2.新版4.0.2车道宽度与旧版3.0.2规定的车道宽度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新版增加了五条规定要求,即:
1)八车道及以上公路在内侧车道(内侧车道第1、2车道)仅限小客车道通行时其车道宽度可采用3.5 m。这条旧版注有:高速公路为八车道,当设置左侧硬路肩时内侧车道宽度可采用3.5 m。
2)以通行中、小型客运车辆为主且设计速度为80 km/h及以上的公路,经论证车道宽度可采用3.5 m。
3)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车道宽度应采用3.5 m。 4)设置慢车车道的二级公路,慢车道宽度应采用3.5 m。
5) 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公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的宽度,宜视实际情况确定。
3.新版的4.0.3各级公路车道数规定与旧版的3.0.3及3.0.11各级公路路基宽度中的车道数基本相同,但新版的更明确灵活。
4.新版的4.0.4与旧版的3.0.4条关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要求基本一致,但新版除列出左侧路缘带宽度的具体数据规定外,没列出中间带宽度中央分隔的规定数据,而灵活指出了
1)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公路项目中央分隔带的功能确定。
2)作为集散的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中间隔离设施的宽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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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版的4.0.5路肩与旧版的3.0.5规定的路肩宽度有所不同。 1)新版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干线功能)设计速度为80~120 km/h,右侧硬路肩宽度一般值均为3.0 m;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以通行小客车为主时,右侧硬路肩宽度可采用2.5 m,最小值均为1.5 m。而旧版的以设计速度为定该值。即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20 km/h,可采用右侧硬路肩宽度,一般值为3.0 m或3.5m,最小值3.0m;设计速度100km/h,采用右侧硬路肩宽度一般值为3.0 m,最小值2.5m;设计速度60~80km/h采用采用右侧硬路肩宽度一般值为2.5 m,最小值1.5m。
2)新版的一级公路(集散功能)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80km/h采用采用右侧硬路肩宽度值与旧版一致。
3)土路肩宽度新旧版一致。
6.新版4.0.6条与旧版3.0.6条: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2.5 m时,应设置紧急停车带。紧急停车带宽度应为3.5 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 m,比旧版延长10 m。
7.新版4.0.7条与旧版3.07条关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等要求设置加(减)车道一致,新版增加规定了二级公路应设置过渡段。
8.新版4.0.8条与旧版3.0.8条关于设爬坡车道要求一致。新版增加规定了六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可不设置爬坡车道。
9.新版4.0.9条与旧版3.0.9条关于续长、陡下坡路段,结合交通安全评价论证设置避险车道规定一致。
10.新版4.0.10、4.0.11增加规定了关于“二级公路货车比例较高时,可根据需要局部增设超车道。超车道宽度应按相应路段的车道宽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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