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论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诠释 - 图文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6 12:42:50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Advances in Philosophy 哲学进展, 2020, 9(2), 77-84

Published Online June 2020 in Hans. http://www.hanspub.org/journal/acpp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0.92012

On the Value Interpretation of Marxist Outlook on Justice and Benefit in China’s 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Yuting Wei

School of Marxism, University of Shanghai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anghai

Received: May 25, 2020; accepted: Jun. 21, 2020; published: Jun. 28, 2020

thstth

Abstract

Recently, when referring to the three major battles, the Central Economic Work Conference put the top priority in the fight against poverty and made it clear that they must concentrate their forces on the fight against deep poverty eradication. China has entered the year of ending the comprehensive construction of a well-off society and the “Thirteenth Five-Year Plan”. We must go ahead and take advantage of the situation. Through further precise measures, we must con-solidate the results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o prevent the return to poverty. Marxist view of justice and benefit, as a scientific thought of justice and benefit, is providing strong value guidance and direction for the 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in China with its basic spirit of dialectical unification of justice and benefit. This will help to integrate social resources and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and benign development of various market entities. It will help to create a long-term mechanism for precision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gradually realize the common pros-perity of all people. It will help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moral system and the coordina-tion of China’s material and spiritual civilization development. At present, China is in the pe-riod of coordinating the two major task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village rejuvenation”. Vari-ous market players should maximize the role of the grassroots party building in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clarify the “public welfare” and “profitabilit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x” and “social goals” and “environmental goals” should be handled scientifically; find the meet-ing points of “economic motivation”, “political motivation”, and “moral motivation” to help reso-lutely win the fight against poverty and help Marxism Righteousness concept injects a new era value.

Keywords

Marxist View of Justice and Benefit, Unity of Justice and Benefit, Precise Poverty Alleviation, Poverty Alleviation, Rural Revitalization

文章引用: 魏语婷. 论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诠释[J]. 哲学进展, 2020, 9(2): 77-84. ` DOI: 10.12677/acpp.2020.92012

魏语婷

论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诠释

魏语婷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收稿日期:2020年5月25日;录用日期:2020年6月21日;发布日期:2020年6月28日

摘 要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提及三大攻坚战时,将重中之重的脱贫攻坚战放置首位,并明确要求要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我国已经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通过进一步精准施策,巩固精准扶贫成果防止返贫,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马克思主义义利观作为一种科学的义利思想,正以其义利辩证统一的基本精神,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价值指导与方向引领。这有助于整合社会资源,带动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良性发展;有助于打造精准脱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助于推动道德体系建设,促进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任务协调衔接期,各类市场主体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最大程度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厘清“公益性”与“盈利性”的关系;科学处理“社会目标”与“环境目标”的关系;找寻“经济动机”、“政治动机”、“道德动机”的契合点,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并为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注入崭新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义利统一,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Copyright ? 2020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4.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Open Access 1. 引言

义利之辩,自古有之,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数千年来从未淡出人们的视线。溯其本源,义利观不仅是一个空悬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究其根本,义利观就是人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所面临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道德原则与物质追求的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打破了义利对立与分离的藩篱,提出了以“社会人”为本位,以义利辩证统一为基本精神的科学观念,为人们正确认识义利关系问题提供了明晰指向,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焕发出勃勃生机。如今,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试金石,更是衡量全面小康成色的关键指标,而精准扶贫工作正为这场没有硝烟却举世瞩目的战役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因此,能否最大程度调动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引领效力,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

DOI: 10.12677/acpp.2020.92012

78

哲学进展

魏语婷

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的可持续发展,关乎“三农”领域压舱石作用的发挥程度,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关乎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进程,关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可能,更关乎于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为全球减贫事业所做贡献的多寡与自身国际影响力和国际感召力的提升。

2.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含义

2.1. 基本内涵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任何时代的思想体系都受其所处时代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意识”([1], p. 32)。因此,马克思与恩格斯在赋予人之逐利本性的合理性之余,也从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角度强调了社会利益乃至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不可替代性。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科学呈现了义利辩证统一的崭新视野。 2.1.1. 人之逐利的合理性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大厦,是以“现实的个人”为基础梁木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 p. 56),这就是说在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中,“社会性才是最根本的,最本质的属性。”([2], p. 175)。但“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3], p. 439),马克思认为个人利益需要被尊重和被满足,“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4], p. 209),“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也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 p. 82)。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追逐个人正当利益的合理性不可否认,也毋庸置疑。 2.1.2. 社会利益的不可替代性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强调人之逐利合理性的同时,也强调了“义”的不可替代性。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 p. 2),我们作为“社会人”,与社会不是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6], p. 84),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过程都与其所处社会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因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7], p. 295),社会是个人存在和发展的摇篮,社会利益是维系自我与他者关系的隐形纽带,“是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8], p. 154)。 2.1.3. 义利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打破了强调“利”的“个人本位义利观”与强调“义”的“社会本位义利观”的藩篱,扭正了义利分离与义利对立的价值失位。“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9], p. 121),作为主体的个人与其他作为客体的众多个人,我们共处于社会洪流之中,互为彼此生产生活的条件与手段,也互为彼此生产生活的目的与归宿。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社会利益的实现依赖于众多个体助力,同时社会利益也会反哺个人利益的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协调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市民社会都不可或缺的稳定因素。“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利益合乎全人类的利益”([1], p. 167),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是实现“公”与“私”统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统一,道德原则与物质追求统一的温床,它孕育了人们认识义利关系的正确视野与价值指向。

DOI: 10.12677/acpp.2020.92012

79

哲学进展

魏语婷

2.2.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中国的创新发展

2.2.1. 对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扬弃

义利观作为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之一,必然会受到所处时代经济基础的制约。因此,中国传统义利观也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所处的特定历史阶段与统治阶级背景的土壤之中。先秦时期,关于义利之争众说纷纭,其中以墨子“兼相爱,交相利”([10], p. 152)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义利观,主张既要“重利”,又要“贵义”;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主张“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利”([11], p. 438),并鲜明提出反对以“仁义”治国,认为“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11], p. 445);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虚无主义义利观,认为“义利两忘”,“绝义弃利”乃为人生的至高境界;而主张“重义轻利”([12], p. 490),“见利思义”([13], p. 168)的儒家道义主义义利观,因强调社会利益的重要性,在相当大程度上迎合了封建统治者于思想层面巩固统治的需要,在传统义利观中占据主要地位,“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3], p. 38),义利成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由此,不难看出诸子百家关于义利问题的主张各有侧重,甚至存在较大分歧,但各家主张却存在一致的局限性:将义利分别置于两个割裂的密不透风的空间中,义利相望却毫无交集。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恰是冲破了迫使义利分离的无形墙体,使二者辩证统一于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过程中。但我们必须承认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核心内容:大义之前舍小利,公义之前舍私利的价值指向与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基本精神不谋而合。 2.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义利观

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讲求功利、追求利益是其本质规律。鼓励个人利益最大化,能够最大程度地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促使市场中一切可用资源充分涌流,提高各行业部门生产效率,从而带动各行业领域纵向深度发展,推进区域乃至国家之间横向均衡发展。市场经济模式在各国具体实践中的呈现方式不一,要尽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亮点,就要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市场经济的长处结合起来,要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并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1 + 1 > 2”的协同效应,而这就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仅要做“理性经济人”,更要做“道德经济人”。当前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类市场主体在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的基础之上,不仅要敢于言“利”,言“思利之义”,“促利之义”,“合利之义”;更要将公平原则、道德原则置于首要地位,追求“大义之利”,“生义之利”,“义中之利”;最重要的是,要将义利置于同根同源的关系中予以理解,加以把握。义利同生,“义”是“利”的实践需要,是“利”的自然超越;“利”是“义”的实践目的,是“义”的自然结果。目前,我国已步入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刻不容缓。扶贫攻坚,精准为要,“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现阶段我国精准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但警钟犹存,尚未脱贫的深度贫困地区是决定脱贫攻坚战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当前正是啃硬骨头,涉嫌水滩,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因此,各类市场主体如何正确处理自身私利与社会大义的关系,如何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从而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至关重要,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正以其科学性、时代性的基本精神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价值指引。

3. 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诠释

伴随着近年来不断完善的顶层设计与不断开展的具体实践,“精准扶贫”已成为了一份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宝贵脱贫经验。目前,我国已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格局,其中扶贫主体是政府、各类金融业机构、各类企业等多方力量;扶贫对象是贫困地区与贫困居民;扶贫方式是精准分类施策,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施策,发展“五个一批”工程等。在我国精准扶

DOI: 10.12677/acpp.2020.92012

80

哲学进展

魏语婷

贫工作中,既要充分肯定并保护各类扶贫主体的正当个人利益,又要充分鼓励并倡导先富带动后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大义之举,同时还要兼顾各类扶贫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分配问题以及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问题,这充分诠释了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所坚持的义利辩证统一的基本精神,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时代价值与指导意义。

3.1. 有利于整合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带动各方参与主体良性发展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也是精准扶贫工作的中坚力量。无论是金融业机构的信贷资金优势,还是非金融业机构的人才优势、技术创新优势、群众基础优势、产业覆盖面优势,都能为贫困地区注入一汪活水,为贫困地区打开脱贫致富的阀门;另一方面,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能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此外,企业也可通过整合自身资源,拓展产业链辐射范围,开辟广大农村市场,收获可视利益及社会声誉、行业基础、群众信任度等无形利益。因此,各类企业主体在追逐个体正当利益的同时,不忘以自身优势精准帮扶贫困地区居民,将“大我之义”与“小我之利”融合贯通,促进了社会资源在各地区、各行业部门之间充分合理流通与优化配置,带动了各方参与主体协同良性发展。

3.2. 有利于建立可造血可持续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助力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 共同富裕

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类市场主体心中有义,积极参与帮扶,因地制宜,通过对贫困地区施以资金援助、就业帮扶、基础设施重建等方式引领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实现行业扶贫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多方资金来源,多重优势力量整合,改变了依赖于政府财政资金援助的传统模式与孤立局面,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打造了可持续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这不仅为贫困地区居民开辟了脱贫致富的路径,也助力于企业“下沉”产业链与“下沉”服务,将自身命运真正与农村农户联系在一起,真正做到二者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更为关键的是,这将有助于改善农村产业发展环境,带动乡村振兴,进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3.3. 有利于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有机耦合,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个人视域下,义利观是每个人心中的道德软约束与行为准则;企业视域下,义利观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视域下,义利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各类参与主体以追逐社会共同利益为最高价值目标,将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看作是个人利益实现的前提,将个人利益实现看作是社会共同利益实现的必然结果。这一正确的义利选择,有利于推动企业涵养出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土壤,有利于在社会中烘托出人人向善的价值环境氛围,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进而推动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有机耦合,推动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 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提升路径

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时代性是建立在其科学性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义利观正因其义利辩证统一的科学精神,在今天精准扶贫工作中仍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价值引领作用。以公义促私利,则私利长存;以私利护公义,则公义弥久。目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协调衔接期,如何确保剩余贫困县于2020年全部实现摘帽?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返贫?如何实现从摆脱贫困到乡村振兴的过渡?这一系列问题仍需要精准扶贫工作的纵深开展来助力。那么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发挥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指导作用,我们又如何赋予马克思主义义利观以新的时代价值呢?

DOI: 10.12677/acpp.2020.92012

81

哲学进展

论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在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诠释 - 图文 .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1owlh5b1aa6ksx797jw59jajr88ky400wxe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