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房管理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
1.如期上报药品需求计划,完成相关报批领用任务。 2.确保全州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的供应。 3.准确收集药品供应、使用情况,并定期上报。 二.药品计划
每月对各县市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计划出需申领的药品并填写药品申领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上报省疾控机构。 三.药品的储存管理及发放 1.药品验收入库
药品到货后,药品保管员应认真查看药品包装是否完好,药品的效期是否能保证在计划之内使用完。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并填写药品入库验收单,如发现质量问题需在备注栏中加以注明不予入库,并及时上报。 2.药品储存保管
库房应满足药品储存所需的温度、湿度、防潮、避光、通风、等条件和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盗、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
库房应有明显分区:待验区、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药品存放应整齐有序,有醒目的标记,以便存放和取用。
药品货垛间应间隔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
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药品存放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库房保管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查验,以防药品过期、变质,防止不合格药品出库。不合格和过期失效药品应按规定由药品保管员填写药品报损登记表,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由省疾控机构回收统一销毁。 3.药品出库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根据药品效期先行发放近效期的药品。药品保管员凭各单位填写的药品申领单办理出库手续,同时核对药品申领单无误后填写药品出库单,药品出库单上须有药品保管员和领药人签字方可生效。 4.库房盘存
库房应执行库房盘存制度,至少一个季度盘存一次。盘存应有包括药品保管员在内的二人以上在场,盘存后应填写药品盘存表,上报省疾控机构。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如帐物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负责人核查签字。 四.接受监督管理
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科学指导,不断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和杜绝药品的浪费和流失。
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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