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安全知识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
5月12日是全国 “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防伤害事故,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5〃12“防灾减灾日”期间开展以“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技能、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各单位利用5〃12前后一周时间在校园内大力营造安全教育气氛。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报、宣传廊、宣传条幅、传单等媒体和手段,宣传安全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围绕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珍惜生命、远离侵害”、“珍惜生命、关注安全”内容,悬挂安全口号标语,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二、“5〃12”当天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比如上安全知识课,或聘请气象、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专家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生收看安全知识视听教育片,举办主题校会、班会或演讲活动等。
三、举办应急逃生演练。各单位要结合安全工作突发事件预案,以模拟地震、火灾的发生,开展一次地震、火灾全
1
面的安全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活动要组织周密,防止出现意外。
四、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答卷。“5〃12”前要统一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知识答卷活动”。要认真组织答、阅卷,做到每个学生必答。
通过开展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减少或消除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此次活动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活动都要留有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5月19日前),文字和图片资料打包发xlsaqfgk@163.com邮箱。学区要督促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并将辖区内各校资料整理汇总打包发邮箱,市直、民办学校直接打包发邮箱。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