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种危害的认识仅停留在少数病虫害和杂草,没有充分注意到更多的外来种对当地自然生态系统的改变和破坏。
使用当地特有的物种没有信心,持有外来的就比当地的好的观点的人很多。
盲目引种过多。多以经济效益为目的,引种前几乎没有或缺乏对引进种潜在危害(特别是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评估,甚至一些自然保护区正计划用外来物种进行森林恢复,如有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已经用孟加拉的物种来恢复红树林。 缺乏对引进物种对当地自然生态系统影响的研究和长期监测。
对造成危害的入侵物种的处理不当。如在调查香龙血树(巴西木)(Dracaena fragrans)有害昆虫--蔗扁蛾过程中发现,严重受害的巴西木被淘汰后,作为垃圾堆放在园艺场的角落,其上虫口密度大得惊人,一般受害巴西木桩有虫100头/m以上。这种不作任何防止扩散的处理方法,对于蔗扁蛾这种寄主植物达24科50多种、不仅危害巴西木而且可危害香蕉、甘蔗、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及多种观赏植物的物种,一旦扩散到自然生态系统,后果不堪设想(程桂芳等,1997a, b, 1998)。又如无人收购的人工养殖海狸鼠和边境野生动物贸易没收的活体野生动物被随意释放到当地生态环境中。
没有任何较全面的有关入侵物种危害的中文出版物和指南。 5 对策
综上所述,外来物种的问题必须立即提到议事日程上,否则,入侵物种可能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带来更大的麻烦,现在是必须行动的时候了。
5.1 整理已有材料编撰成册
把入侵物种的概念、危害、国内外重要经验教训编辑成深入浅出的教育普及材料,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包括书本、刊物、小册子、万维网、广播、电视等)进行传播。
5.2 建立有害入侵物种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收集可能收集的有害或潜在有害的入侵物种的分类、原产地、入侵分布地、生理、生态、传播途径、防治方法等相关详细内容,并录入到数据库中,建立相应信息的查询工具,以CD-ROM或万维网的形式提供给所有可能的使用和查询者。
5.3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有关入侵物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研究。共享、连接或共建入侵物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因为以下几点原因,这种国际合作显得十分重要。
入侵物种的问题总是涉及到原产国问题。原产国相应物种的防治方法、生态特点、天敌生物等信息对入侵国的防治有着重要作用。从松突圆蚧的原产国日本引进松突圆蚧花角蚜小蜂(Coccobius azumai),防治松突圆蚧获得成功(陈永革等,1998),即是从原产国寻找天敌防治物种的例证。
一个国家入侵物种的经验和教训,对其他国家在引入或防治同样物种时,有极大的参考价值。例如台湾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和夏威夷引进澳洲瓢虫防治吹绵蚧壳虫,获得成功(陆庆光,1997 a, b),即是学习了美国从澳大利亚引进澳洲瓢虫控制吹绵蚧壳虫成功的经验。有些物种不仅入侵到一个国家或地区,而且入侵到多个国家。如凤眼莲不仅危害中国,也危害北美、亚洲、大洋洲和非洲的许多国家,互相学习经验更显得必要。入侵种在一个国家出现的信息可为周边国家可提供早期预报。
5.4 加强案例调查和研究
以几个地区性的案例为例,开展外来物种(特别是人工引入物种)的现状及其潜在威胁的研究,以便摸清我国入侵物种的现状、危害程度,用科学和事实来教育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使大家对外来物种对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引起大家对控制盲目引种的重视。
可以首先考虑以一个大中型的城市及郊区或自然保护区为抽样调查地区,调查该地区的园林树木、灌木、草坪、花卉中外来物种的种类以及外来杂草,并对该地区的自然环境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已有部分外来种类侵入这些自然环境中,是否改变了自然环境的物种组成、生态、群落结构,预测其潜在的危险,确定需要长期监测的物种。
以一个大中型的水域为例,调查外来物种对该水域当地物种(包括鱼类、水生植物等)种类、结构、数量和食物链关系的影响。对该水域的生态、物种结构变化开展长期监测工作,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5.5 建立法律制度控制外来物种入侵
中国已经有与检疫有关的法律和条例。如1992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1997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3年颁布、199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1984年林业部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的林业部分,其中我国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计有20种。有关的条例还有《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传染和寄生病A类和B类名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潜在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试行)》(简称三类有害生物名录),来源于《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一类、二类)》。目前涉及动物检疫方面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年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及有关的配套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它检疫物名录》等(于大海等, 1997;刘源智等,1998)。然而所有的这些法律和条例都是病虫害和杂草的检疫。应当制定防止入侵种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法律和条例。例如建立法律规定在大规模使用非当地物种之前,必须要进行5个世代的小规模实验来证明对当地生态系统不会造成威胁;在保护区中禁止使用外来物种。法律应鼓励使用当地物种进行森林恢复。
附录一:中国造成危害的入侵种例证 1 哺乳类
1.1 海狸鼠(獭狸)(Myocastor coypus)
又称草狸獭、沼鼠,是啮齿目海狸科以草食为主的动物,原产于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等地,我国最早于1953年从前苏联引进到东北。由于獭狸具有浓密柔软的绒毛,1986年起在各地,包括南方各省也争相开发利用,大量养殖。90年代中,由于幼兽价格昂贵,其肉味欠佳,在南方饲养后,毛质变差,养大后的獭狸无人收购加工。在獭狸数量剧增的情况下,价格一落千丈。獭狸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逃生或放生。这些逃放出来的獭狸在野外自生自繁,久而久之将会严重危害农田庄稼和果树,成为南方农田、果园新的有害动物(许瑞秋等,1997)。
1.2 麝鼠(Ondatra zibethicus)
1927年从北美引入到前苏联,作为毛皮兽大量养殖,养殖场一度超过500个。50年代中发现开始先后从边境越入我国东北和新疆。1955和1957年,黑龙江的呼玛和兴凯湖发现了麝鼠。新疆的麝鼠也发现来自这些前苏联的养殖场逃逸个体。由于管理不善,麝鼠沿着伊犁河、塔克斯河、额尔齐斯河进入中国。之后也曾作为毛皮兽种畜引入并广泛养殖,如1958年,麝鼠作为毛皮动物被引种到华北、内蒙古、贵州和许多其他地区。麝鼠在堤坝上挖洞,并破坏对这种干旱地区十分重要的供水系统(程大生, 1986; 寿振黄, 1962)。 1.3 褐家鼠(Rattus norvegicus)
除原产北美的麝鼠和苏联鄂毕河上游的松鼠(Sciurus vulgaris exalbidus)是大约50年代初期经人工散放自苏联移入的以外,褐家鼠、黄胸鼠、斯氏家鼠(Rattus flavipectus, 或者Rattus tanezumi)是经铁路运输随火车从内地移入新疆的。新疆首次捕获褐家鼠是1975年,已在吐鲁番和乌鲁木齐两市首先形成种群,目前该鼠沿铁路继续向南北疆扩散外,正经公路运输向农牧山区蔓延。在某些地区的调查表明该鼠种群年龄结构合理,繁殖年龄有所提前,个体也有增大之势。在米泉县的稻田中,排挤它种鼠类的存在,成为当地单一新优势种(张大铭等,1993)。 2 鸟类
2.1 小葵花凤头鹦鹉(Cacacatua sulpurea)
原产于印尼,许多年前被引入到香港。毁坏观赏树木(MacKinnon,私人接触;Reels, G., 1998)。
2.2 虹彩吸蜜鹦鹉(Trichoglossus haematotus)
这种鹦鹉从印尼引入到澳大利亚,现在在香港十分普遍。破坏树木,特别是破坏产果实的小树林(MacKinnon,私人接触;Reels, G., 1998)。 2.3 加拿大雁(Anser canadensis)
原产于北美的大型鹅,现在正在河北扩大分布面积,危害土豆田(MacKinnon,私人接触)。 3 鱼类
3.1 鰕虎鱼(Gobiidae)、麦穗鱼(Pseudorasbora parva)等小型鱼类
50、60年代,云贵湖区(如洱海)在引进四大家鱼苗种时,带进了鰕虎鱼、麦穗鱼等小型鱼类,由于这些湖泊凶猛性鱼类少,这些小型鱼类的种群得以很快发展,在有的湖泊曾成为优势种群。它们不仅与土著鱼类发生食物、空间的竞争,而且还大量吞食土著鱼类所产的卵,造成土著鱼类的数量减少甚至绝迹。泸沽湖是我国最早研究鱼类同域分化现象的湖泊之一,湖中三种裂腹鱼类(Schizothorax)为同一祖先种分化而来,由于麦穗鱼等小型鱼类吞食鱼卵和鲤干扰产卵场,造成这些裂腹鱼类绝迹(张国华等,1997;陈银瑞等,1998)。 3.2 食蚊鱼(Gambusia affinis)、胎鳉(Poeciliidae)
食蚊鱼原产于美国和墨西哥北部。1911年被引入台湾,1924年从台湾引入到大陆用于控制蚊子,结果在中国的许多省份开始自然繁殖。在香港,有迹象表明,引进的食蚊鱼和几种胎鳉已经减少了当地鱼的种群数量。它们捕食小鱼,干扰或啃咬较大的鱼的鳍。一些鲤科小型鱼,如通过竞争或捕食,导致特有种林氏细鲫(Aphyocypris lini)的绝灭;而曾经在当地普遍分布的青鳉medaka(Oryzias latipes),现只发现于胎鳉还为侵占的少数生境中。特有种罗墨小树蛙Romer's frog(Philautus romeri)也可能是由于食蚊鱼捕食小蝌蚪,而导致这种蛙在一些地区绝灭(Dudgeon & Corlett, 1994)。 4 甲壳类
4.1 克氏螯虾(Procambius clarkii)
克氏螯虾原产于美国南部和墨西哥北部。从斯堪的维纳亚北部到澳大利亚,美国、亚洲和非洲都有养殖。中国40年代早期从日本引进克氏螯虾,日本于更早时期从美国引种。与大多数水生物种不同,雌性克氏螯虾自己孵化卵,因此不需要花钱进行人工孵化。一旦池塘投放了原种,克氏螯虾即可实现自我维持、病虫害防治,在收获后,不需要再投放原种。克氏螯虾常常和其它的农作物,特别是水稻一起混养。收获时逃逸的个体在堤坝上挖洞生存下来。到下个季节,又形成繁殖种群,以残留的农作物和其它食物为生。在南京、安徽滁县有养殖,然后扩散到中国中部、北部和南部地区,并在野外形成了大量种群(姚根娣等,1995;郑生顺,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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