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 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
三、 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 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的副本。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五、 患者出院当天,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联系提供必需的服务,根据患者病情帮助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让患者安全地出院。 六、 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 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科、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八、 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
(一)随访对象: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内。
(二)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网络或书信联系等。
(三)随访时间: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具体制定。
(四)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等。
(五)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科主任、护士长和患者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首次随访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其后由主管医师负责,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出院病人随访登记本》上。
(六)出院患者的首次复诊预约应由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完成。患者复诊时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下一次复诊预约,保证治疗的连续性。
(七)科主任应对出院患者随访和复诊预约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进行督促。医务科、护理部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促进随访预约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出院患者随访流程
患者出院半个月内
主管医生或护士进行
问候语 询问病情 康复、健康指导 接通电话一站式服务中心 第一次随访 需长期治疗的慢性患者或疾病恢复慢的患者,确定下次随访时间、项目 询问其他需要帮助解答 征求意见 提醒复诊 随访记录
色达县人民医院 出院病人随访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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