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C、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或合同确定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固定基金—资产折耗”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或合同确定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3)对外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股利、利润等投资收益 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数量登记。
(4)到期收回国债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所收回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利息),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5)报经批准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现转让时,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按规定上缴财政]或“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按规定不上缴财政]。 (6)、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A、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B、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 “其他支出(资产处置损溢)” 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5、固定资产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1)、增加了 “在建工程” 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定期并入本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非基本建设)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A、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资产折耗”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 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
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B、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
3.发生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 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固定资产的核算
A、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有关说明如下: (A)、文物文化资产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但不计提折旧,不在本科目核算。 (B)、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C)、对于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 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作为 无形资产核算。
B、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C、购入固定资产扣留维修保证金的,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已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扣留的维修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按照已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保修期满支付维修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
定基金”科目。
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账面余额)加上改建、扩建支出后的净额确定。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交付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E、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比照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F、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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