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XX汽车有限公司 中 央 空 调 清 洗 消 毒
业 务 员 培 训
演讲:
日期:2010年3月5
日目录
一、公共场所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相关法规 二、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污染
三、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污染对健康的危害 四、中央空调清洗消毒市场前景 五、本公司拓展业务范围 六、潜在客户分布
七、须立即清洗消毒的七种情况: 八、清洗消毒给用户带来好处 九、中央空调清洗消毒的一般程序 十、中央空调清洗消毒的基本方法 十一、中央空调清洗消毒的常用工具 十二、中央空调基础知识
第一章、 公共场所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相关法规
1.1、国家颁布以下强制标准规范文件:
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
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新风口
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物,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四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定期清洗: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
一次,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6个月检查或更换1次。3)空气处理机、表冷器,加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1次,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者公共场所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格后方可运行:
1)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2)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3)
风管集尘中致病微生物。4)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5)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6)风管内表面集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等等。
第六条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
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2)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当立即停用。
第七条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
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1)开放式冷却塔,2)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3)空气处理机组,
4)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时,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
不该进的,以予公示。
第九条 对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实施,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colony forming units, cfu/cm2指的是每平方厘米样品中含有的细菌群落总数)。总悬浮颗粒物是指漂浮在空气中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的总称,其粒径范围约为0.1-100微米。 有些颗粒物因粒径大或颜色黑可以为肉眼所见,比如烟尘。有些则小到使用电子显微镜才可观察到。通常把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PM1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
新风量 场所 3~5星级 饭店、宾馆 1~2星级 (m3/h.人)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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