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处罚;③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填写预定格决定的形式 式、编有号码行政机关依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执法人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分员,行政处罚决定的决定必须报审查 所属行政机定。 关备案。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处罚的事实处罚依据、罚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履款数额。时决定书 间、地点以及内容 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处罚决定必须称,并由行政盖有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印章。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行政决应当当场交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途径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行方式和期限;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集体决别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定的 送达方式 决定不能 付当事人。 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无规定 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成立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吊销营业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需要听证。
在此类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是不能省略的;行政程序不能颠倒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不能遗漏。比如说,简易程序对立案环节要求就不很严格,一般程序中的立案和调查取证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先立案,再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是原则,但是,行政程序有一条原则是行政效率。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时,如果发现了重大的违法事项,就可以先调查取证,甚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先将违法人员驱散,强制带离等,再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2.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是指有关行政程序法律、法规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制度化。
本来程序法律制度仅限于司法程序,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诉讼法律制度。由于立法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产
生和发展,程序法律制度已超出了司法程序的范畴。现代程序法律制度分为立法程序制度、行政程序制度、司法程序制度三个部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约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建立和完善了三大诉讼法律体系,形成一个相对完备的司法程序法律制度。1999年全国人大颁布了《立法法》、国务院颁布了《行政法规制定条例》等,逐步建立了立法程序法律制度。在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现在还缺少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法典。
3.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现状。现代行政法治中,行政程序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法律地位。行政程序制度发达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行政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西方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包括我国的台湾地区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行政程序法。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已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我国的多部行政单行法律、法规包含了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内容。如《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正在制定的《行政强制法》等均已包含了相关的行政程序的内容。湖南省2008年已颁布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地方规章。 二、为什么要制定和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法的规范依其对社会关系调整的确定性程度和细密程度,可以分为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规则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最为确定,规范最为具体;原则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弹性相对较大,较为抽象;基本原则对社会关系调整的弹性更大,规范更抽象。从规范的对象上来说,规则直接规范社会关系,而规则受原则规范,原则
又受基本原则规范。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灵魂,任何国家的法,包括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在内,都不可没有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依法行政、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行政公正、行政公平等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要求政府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超越法律活动,即要承担法律责任。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因为法治的“法”反映和体现的是人民的利益。法治不等于“用法来治理”,用法来治理是把法单纯作为工具和手段来治理国家,治理老百姓。单纯“用法来治”的实质是政府高于人民,人民服从政府,因为政府以治者居。因此,依法行政原则强调政府必须守法,包括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政府权力存在着边界而不是无限的,政府权力的行使必须按照事先制定并公开的、不受个人意志左右的法律来进行。依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1.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所有这些法的形式中,宪法的效力最高,法律效力高于法规、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依法行政首先要求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只有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时,才能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2.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而且要依法的原则、原理以及法的精神行政。政府不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不严格依法律规定行政,就不是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政府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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