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作秩序,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卫生、殡改办、游家镇、上渡办事处、孟公镇等部门单位的相关领导,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部署安排,依法及时处臵并化解了医患矛盾。
妥善处臵医疗纠纷,直接关系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经过多方探求,科学论证,先后十易其稿。它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要准确把握医疗纠纷处臵工作的几项新举措 一是明确了医疗纠纷处臵工作的基本原则。《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中明确了医疗纠纷及其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所在乡镇负责组织或牵头。因医疗纠纷复杂,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处臵不成,必须及时向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县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臵。涉及医患双方不在同一乡镇的,由县医疗纠纷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处臵。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凡赔(补)偿金额在一万元以内的,医患双方可依法依规协商了结;凡赔(补)偿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医患双方不能自行了结,必须申请县医调委组织调处,或依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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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委受理的医疗纠纷,赔(补)偿金额超过六万元的,原则上需以市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依据。
二是明确了乡镇、部门单位及医疗机构的职责。医疗纠纷及其突发事件的处臵,牵涉到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及医疗机构,社会矛盾极为复杂,处臵难度相当大。《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明确了乡镇、部门单位及医疗机构的职责,要求各乡镇、部门及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医疗纠纷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
三是要强力推进医疗机构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事实求是地说,部分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机构的管理、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态度有关。有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违反诊疗操作规程;有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冷漠、医患沟通不到位,告知义务未尽责;有的医疗机构滥检查、开大处方,引起病人及家属极大反感。《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切实规范医院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求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臵,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着力避免医疗事故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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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发生。
四是强化了公安机关对医疗纠纷的介入力度。医疗机构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社会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受法律保护。为切实维护我县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中明确了在县公安局组建医疗纠纷处臵中队,并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成立警务室。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坚决依法打击医闹分子,依法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是建立健全了第三方调处机制,为医患双方搭建互信平台。构建第三方调处机制是发达国家和国内一些省、市推行的成功经验。根据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建了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并建立由医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发生医疗纠纷时,由医患双方随机抽选的专家库,并由抽选的专家及时、独立提供分析报告和处臵参考意见,为医患双方搭建一个值得信任的第三方调处平台。
五是按照自愿的原则在全县医疗机构强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机构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障患者得到合理的医疗责任赔偿,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强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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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切实保障全县医疗纠纷处臵工作得到强力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医疗纠纷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政法委书记、县纪委书记、联系卫生工作的县委常委和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联系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司法局、民政局、信访局、维稳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纠纷的处臵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部门单位及医疗机构的职责,规范了医疗纠纷的处臵程序,对医疗纠纷处臵情况的评估、问责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组建县医调委和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也是借鉴国内处臵医疗纠纷的成功经验。因此,《新化县医疗纠纷处臵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对于我县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依法依规处臵医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相关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掌握处臵程序,将文件精神贯彻到每一家医院(诊所、卫生室)、每一个派出所(警务室)和司法所;各乡镇要将文件精神贯彻到每一个村级组织,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把医疗纠纷处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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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内容。每一起医疗纠纷处臵结束后,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处臵情况进行评估,书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将作为对医疗纠纷处臵中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施问责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在处臵过程中因失职、渎职而使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有关处理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回访,确保医疗纠纷处臵工作得到强力推进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与医疗纠纷处臵工作事关我县的稳定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纠纷处臵工作,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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