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巴林集团的管理层适当检讨并理解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在致该集团的信中所表述的忧虑,那么倒闭是可能挽回的。官委清盘人认为巴林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回复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第二封信的态度尤其应该受到严厉指责,该回信向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作出许多毫;基础的错误保证。同样,琼斯对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两封信的态度,也反映了他对问题掉以轻心到了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我们无法理解,琼斯作为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财务董事,何以未经独立地详细了解整个事件,就在里森草拟的回复新加坡国际金融所征询里森交易活动的复函上签字。 (二)松散的内部控制
从巴林破产的整个过程看,无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或国际金融组织都普遍认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是风险控制的核心问题,而巴林的内部控制却是非常松散的。
据报载,在 2月26日 悲剧发生之前,巴林银行的证券投资已暴露出极大的风险性,但竟未引起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警惕。
1月份第一周,里森持有合约3024张,20天后,即持有合约16852张(短短20天内,合约持有额增长4倍)。到2月中旬,里森持有的合约突破2万张,比在同一市场操作的第二大交易商持有头寸多出8倍。这个信号由于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而没有被巴林银行的最高管理当局注意到从而做出应有的反应。总之,巴林银行本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失灵了,预警系统失效,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巴林破产前不久,该银行直到尼克·里森去职的那天,即 2月23日 星期四,公司的
风险报告仍出现交易平衡。但是,据新加坡有关当局说,巴林在 1995年2月头18天里给新加坡国际期货公司汇去1.28亿美元作垫付维持金之用;据《金融时报》报道,英格兰银行银行长埃迪·乔治(EddieGeorge) 4月5日 对英国公共财政部及内务委员会的国会成员说,巴林在未通知英格兰银行的情况下,擅自给其新加坡分部汇去 7.6亿英镑现金。
破产前的巴林运作机构,里森主要是与巴林公司的伦敦总部、东京分部及香港分部交易。而在新加坡的期货交易,仅有少数客户,其中三个为巴林分支,另一个是巴黎国家银行,每笔交易都会经过一家巴林分支,因此,巴林主管完全不知晓里森所作所为是不可能的。里森后来在狱中感慨:“对于没有人来制止我的这件事,我觉得不可置信。伦敦的人应该知道我的数字都是假造的……这些人都应该知道我每天向伦敦总部要求现金是不对的,但他们却仍旧支付这些钱。”可以说,巴林银行的倒闭不是一人所为,而是一个组织结构漏洞百出、内部管理失控所致。
(三)业务交易部门与行政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不明
在巴林新加坡分部,尼克·里森本人就是制度。他分管交易和结算,这种做法给了里森许多自己做决定的机会。作为总经理,他除了负责交易外,还集以下四种权力于一身:监督行政财务管理人员;签发支票;负责把关与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交易活动的对账调节,以及负责把关与银行的对账调节。行政财务管理部门保留各种交易记录并负责付款。虽然公司总部对他的职责非常清楚,却并未采取任何行动,他们生怕因得罪他而失去了这个“星级交易员”。他既负责前台交易又从事行政财务管理,就像一个人既看管仓库又负责收款。由于工作便
利,尼克'里森的代号为88888的错误账号用了1年多,直到 1995年2月23日 他辞职时才被发现。
伦敦总部也曾想到确定来自新加坡分部的利润是否能够长期持续下去,还派了一个审计组来到新加坡分部。审计组主要依靠里森提供的情况,编制了一个长达24页的报告。他们对公司的一般性风险有所了解,在报告中这样写道:“管制有可能被总经理一人取代”,“他负责前台交易及财务管理”,“可能会以集体的名义做交易,并保证按自己的意图去交割和记录”。但是报告接着又说,“鉴于行政财务管理方面缺少有经验的资深骨干,总经理必须积极兼任交易和后勤管理两职,”同时报告还指出,“在巴林新加坡期货部存在着离开交易正常轨道做违反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规章之事的可能”。审计组对里森的交易策略也非常了解——许多交易并非是低风险的套利,而是日经指数的单向高风险投赌,“虽然风险高,却可能有更高的回报”。 (四)代客交易部门与自营交易部门划分不清
尼克·里森所做的交易也曾受到巴林新加坡期货部同行们的质询,但是他总是说自己是代客户交易。也有人提出尼克·里森在对巴林撒谎,因为代客户垫付期货合同的维持金是非常少有的事。代客户交易与自营交易混淆不清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只有把两者划分清楚,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五)奖金结构与风险参数比例失当
许多公司为鼓励员工辛勤工作,采取发放奖金的办法。一般根据员工的职务、工作经验、工作成绩以及其他诸多因素来确定,各个公司规定不一。当然,
表彰工作成绩是一回事,根据交易所得利润支付大笔奖金,而不考虑公司的风险参数或公司的长期策略,则是另一回事。巴林一直将公司50%的毛利作为奖金发给雇员。这个百分数比绝大多数公司的高。巴林1994年的1亿英镑(1.61亿美元)奖金在公司倒闭前几天刚刚宣布分配。
几个主要总裁可望拿到 11210多万英镑。奖金时常是根据一个小组或个人在前一年所赚利润决定的。这种把交易员的收入与他的交易利润挂钩的奖励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刺激了交易员的贪利投机,高额的奖金使得雇员急于赚钱而很少考虑公司所承担的风险。 (六)缺乏全球性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据金融时报报道,英格兰银行行长埃迪·乔治 1995年4月5日 曾对公共财政部和内务委员会中的国会成员讲,巴林在未通知英格兰银行的情况下,擅自将 7.6亿英镑的资金汇到新加坡。而1987年英国银行法规定任何银行如需将大于其资产25%的资金汇到海外分支,必须事先通知英格兰银行。至 1995年2月23日 ,巴林总共汇去了 7.6亿英镑以垫付里森的交易,而这个数将近巴林资本的两倍。
虽然金融市场特别是衍生产品市场已越来越全球化了,但是其法规大多数仍由各个国家自己制定,而且实施范围亦不超出本国国界。巴林破产案中,巴林总部由英格兰银行及证券期货管理局管理,巴林新加坡期货部则受制于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的上级为新加坡货币局)。而东京股票交易所(TSE)、大阪股票交易所(OSE)及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中心(TIFFE)却受制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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