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求
一、质量监督机构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按监督计划明确的到位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法人应按照监督计划明确的监督到位点,通知监督机构到位。
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项目法人单位应提供给质量监督单位以下资料: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施工图纸;监理、施工(含设备)单位的投标文件(副本);各类岗位证书的复印件,岗位证书应为水利行业颁发的证书。
四、此监督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21
附录B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格式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说明
1 质量监督依据 2 质量监督方式 3 质量监督内容 3.1 施工准备的监督 3.2 施工过程的监督 3.3 质量监督到位点 3.4 工程质量的核备与核定 3.5 工程竣工的监督
22
23
附录D 工程项目划分确认表格式
××××工程项目划分确认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号 备注
2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