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申请人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及类别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签名) 核 查 组 成 员 组员 单位 职务 组长 组员 核查分工 核查员证书编号
使用说明
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
2.本记录表应当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使用。
3.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
4.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 (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6.当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一、生产场所(共24分)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 评分标准 符合规定要求。 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 3 1 核查得分 核查记录 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0 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 符合规定要求。 3 1.1 厂区要求 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或分隔1 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 显。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不彻底。 分隔,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布局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0 或者存在交叉污染。 3 3.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符合规定要求。 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厂区绿化应厂区环境略有不足。 1 当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当定期维护,防止虫害孳生。 厂区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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