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信用信息产生环节上,对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事务所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
三、近期要着重做好的十项工作
建设“信用浙江”,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把相关工作做起来。近期要着重做好十项工作,大胆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贯彻浙政发[2002]3号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进一步清理、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年内要做到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推广完善网上并联审批,年内审批时限力争提速20%;提高政府运作透明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以及其他多种途径,面向全社会,及时发布政府规章、措施和政务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疏通基层群众对政府意见、建议的渠道,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该项工作分别由省审改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二)推进信用法规建设。围绕规范信用秩序,惩治失信行为,探索建立区域性信用法规、制度体系。配合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建设,年内完成企业征信制度和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的制订。积极开展个人征信制度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调研。该项工作由省法制办牵头。
(三)完善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经过近四个月的建设,已于6月10日正式开通。下一步要在“依法、准确、全面、便捷”上下功夫,抓紧完善,为全社会信用信息咨
询和监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用信息的征集,年内进一步扩展到公检法司、海关、商检、外经贸、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更完整的体系,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信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准确、及时、不断更新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该项工作由“信用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理事会组织、协调,省经济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四)推进企业依法纳税。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核,重点打击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发票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开“假票”、做“假账”、搞“假申报”行为。完善纳税人信用评级分类管理办法,开展“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税收宣传活动,促进诚信纳税。该项工作由省国税局、地税局牵头。
(五)推进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工商企业经营信用监管,健全市场准人、逐出机制。集中开展打击市场商品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和非法中介经营等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查处经营信用失范行为。做好全省商品专业市场整治工作。该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
(六)抓好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努力提高我省企业和产品质量诚信度。构建产品质量预警机制,深入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及打假治劣工作。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特别是国际标准的推广和普及,积极推进企业质量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该项工作由省质量技监局牵头。
(七)规范企业信贷行为。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工作力度,完善管理和防范机制,加强金融同业协作,联手惩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强化对企业改制工作中金融债务处理的监督;建立省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以资产信用为重点,开展个人征信工作。该项工作由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牵头。
(八)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诚信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切实纠正和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督促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该项工作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九)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加强对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指导,引导企业开展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强化信用自律。开展信用担保调研和政策拟订工作,推进企业信用担保建设。该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
(十)开展“信用浙江”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学校、社区的作用,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教育,进一步营造建设“信用浙江”的浓厚氛围。以信用为主题,开展信用建设研讨、“信用浙江千里行”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该项工作由“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牵头。
除了上述十项工作以外,公安、司法、外经贸、环保等所有政府
部门都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信用管理,积极参与“信用浙江”建设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建设“信用浙江”工作的组织领导
“信用浙江”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其工作涉及面广,需协调处理的事务多。为此,省政府已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吕祖善同志任组长,叶荣宝、巴音朝鲁同志任副组长,宣传、计划、经贸、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监、信息产业、劳动保障、法制、体改、统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多方力量,全面搞好区域信用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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