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中国税制 2008版复习资料整理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6 12:19:0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四)计税依据: 消费税计税依据采取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方法:

1、从价定率 :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税率(此处的“销售额”基本等同于增值税法中的销售额) 但注意:①随货销售的包装物,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②没收的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③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会计上无何核算,也不论押金是否返还,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移送)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4、计税依据的特殊计算方法(主要针对从价定率)

(五)纳税环节: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7、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除铂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外,其他金银首饰消费品在生产、批发和进口环节不纳税,只在零售环节纳税。这是特殊规定。

(六)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七)纳税方法 : “三自纳税”:自算、自填、自缴。 “自报核缴” “定期定额” (八)减免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一律不得减税、免税。 四、 营业税: 五、 烟叶税:

(一)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收范围: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境内(指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3种应税行为,共9个税目。

(三)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税目和税率

(五)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营业额。营业额一般为收入全额,含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情况下为收入差额,允许减除特定项目金额;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组成计税价格。

(六)减免税:1、营业税减免原则:(1)减免税权集中于国务院; (2)只保留统一减免税,对企业一律不予减免税;(3)统一减免税尽可能地少,只保留一部分政策性较强的免税项目。 2、免税项目: 营业税的免税规定还有许多,复习时一要注意减免税的层次:

第一层次: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免税项目;二要注意与企业有关、与其他税种有关的减免项目。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200-800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八)扣缴义务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

搜索更多关于: 中国税制 2008版复习资料整理 的文档
中国税制 2008版复习资料整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1ua718ozfe7f2vc1ug1e_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