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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西北联大时期的管理模式及其历史意义
作者:伍小东 姚聪莉
来源:《大学教育》2020年第02期
[摘要]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是抗战时期我国最大的两个大学联合体之一,在抗战大后方为中国的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而这些成绩的背后以其独特的管理模式作为支撑。常委负责制的学校管理、基于训导制的学生管理和以服务激励为核心的教师管理从三个主要方面促进了学校的综合发展,以此为切入点讨论和分析这些管理体制的特征和历史贡献,对于目前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常委负责制;训导制;休假进修;服务奖状;部聘教授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20)02-0188-03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为使抗战期中战区内优良师资不致无处效力,各校学生不致失学,并为非常时期训练各种专门人才以应国家需要起见”,国民政府教育部以第16696号令在西安成立了国立西安临时大学(下称西安临大),后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下称西北联大)。在这种特殊时期成立的大学联合体,不仅保存了中国高等教育的火种,在科学研究和科学教育方面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形成和实施的管理模式.则成为各项事业发展和取得突出成绩的“根”与“魂”。从学校、学生和教师三个方面重新思考和分析这些独特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对目前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常委负责制的学校综合管理模式
常委负责制的提出最早见于《国民政府教育部设立临时大学计划纲要草案》中,纲要规定各区临时大学筹备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教育部长兼任,设秘书主任一人,常务委员三人,常务委员合组常务委员会,依照委员会决定之计划纲领商决一切具体方案。西安临大成立时,时任常委分别是国立北洋工学院院长李书田、国立北平大学校长徐诵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长李蒸、教育部特派员陈剑翛,“由常委会代行校长职权,校事应由常务会议商决,保共同负责之合议制度”。从此,常委负责制成为西安临大和西北联大一直执行的校务管理模式。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学校不设校长,校内一切重大事项由校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常委会下设总务、秘书、教务三大处。从1937年9月30日西安临大筹备委员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开始,到1939年7月19日西北联大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二次会议,除个别开会时间不规律外,常务委员会几乎每周进行一次工作例会。会议内容涉及学校发展、教师和学生管理、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校舍建筑、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等方方面面,会议时间也是有长有短,讨论事项最多的是第二十六次会议,其中报告事项11项,讨论事项33项,临时动议事项5项,会议内容总计达49项[1]。由此可见,常务委员会会议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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