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噪声和固废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名称:委托单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云环监[2018]竣字第 02号
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县长垄垃圾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噪声和固废
验收监测报告表
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云和县环境监测站 二O一八年七月
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噪声和固废验收监测报告表
责 任 表
责任人签名
承担单位: 站 长: 项目负责: 报告编写: 校 核: 审 核: 参加人员: 编制时间:
云和县环境监测站 王 锋 刘 峰 雷凌洁 刘 峰 王 锋 兰婷婷、叶涛、练晓隆 二O一八年七月 云和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云和县梨园路白塔山 电话:0578-5121939 传真:0578-5134501 邮编:323600
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噪声和固废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施行;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
8、《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7.16);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10、《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 11、《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10月);
12、云和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云环审[2016]78号,2016.11.24;
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噪声和固废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已经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完成《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出具验收组专家意见。
云和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对本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并监测后出具本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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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评价标准
1、噪声排放标准
生产运行期间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2-1
表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单位:dB(A)
类别 2类 昼间 60 夜间 50
2、固体废物标准
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危险固废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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