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民航局空管办关于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8 8:29:3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民航局空管办关于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

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修订)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局发明电[2016]2630号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2016.09.21 【实施日期】2016.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航局空管办关于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发明电〔2016〕2630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各机场公司,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规定,参考国际民航组织10019号文件《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手册》的相关要求,为适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快速发展,空管办组织对《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2009-002)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2016-004)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 / 3

附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民航局空管办 2016年9月21日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MD-TM-2016-0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管理,规范其空中交通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航路航线、进近(终端)和机场管制地带等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范围内或者对以上空域内运行存在影响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活动的空中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条 民航局指导监督全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工作,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空管单位向其管制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第四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仅允许在隔离空域内飞行。 2 / 3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隔离空域内飞行,由组织单位和个人负责实施,并对其安全负

责。多个主体同时在同一空域范围内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应当明确一个活动组织者,并对隔离空域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安全负责。

第二章 评估管理

第五条 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范围内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活动,除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外,应通过地区管理局评审: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以外;

(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小于或等于7千克; (三)在视距内飞行,且天气条件不影响持续可见无人驾驶航空器;

3 / 3

民航局空管办关于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1un3y6uh5i2cg5h8ins237lyd0yjij015pd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