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9年春季学期
“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试题A(开卷)
一、结合个人实际,论述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是什么?(80分) 答:人们在实践中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是,人们的实践活动从来都不是随心所欲的,任何人都只能在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下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正确把握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至关重要。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价值是在社会实践中实现的,人的创造力的形成、发展和发挥都要依赖一定的社会客观条件。在人类历史上,许多有抱负、有才能的人之所以未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就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社会客观条件。一般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生价值实现的社会客观条件也在不断改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人们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机遇。大学生要珍惜难得的历史机遇,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建立在正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 身条件出发。人的自身条件会有一-定的差异,某一个具体的价值目标,对这个人来说是恰当的、比较容易实现的,而对另一个人来说未必如此。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中最美好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大学生长身体、长知识、长才干,风华正茂,每天都有新收获,每天都有新期待。在这样一个特殊阶段,大学生或多或少会受自身社会经验偏少、知识储备不够等方面的限制,容易把主观的想象当作对自身条件的认知。因此,大学生要针对自已成长成才过程的实际,注重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客观地认识自己,准确把握影响人生价值实现的自身条件。
不断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力和本领。人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这并不是说,人的主观努力就不起作用。事实上,个人的主观努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决定着人生价值实现的程度。正如人们经常说的,没有条件可以创造条件。人的能力具有累积效应,能够通过学习、锻炼而得以提升。大学生可塑性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
素质和能力,努力创造实现人生价值的良好条件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试述如何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0分)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法,作为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具有法律的共同特点。但它又是特殊的法,这些特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内容上不同于一般法律。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
第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中通常都对国家的立法原则做出规定,使立法机关在进行日常立法活动时有所依据,并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使宪法具体化。因此,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妈妈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第三,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其法律效力高于其他-一般的法律,一般的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四,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最根本的活动准则。一般法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例如,民法是调整公民和法人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法律;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刑法是关于刑事犯罪、对罪犯惩罚的法律;诉讼法是关于诉讼程序的法律等。而宪法作为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五,宪法修改的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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