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修订
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和促进培训工作持续、系统地进行,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质,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培训宗旨
全员培训,终生培训。
第二章 培训体系
第四条 培训的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
(二)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五条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
(一)知识培训
对员工进行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
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三)素质培训
对员工进行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六条 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
1. 新员工岗前培训。指公司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具体内容见《新员工岗前培训》。
2. 岗位技能培训。指公司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增强员工技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具体内容见《岗位技能培训》。
3. 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应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4. 继续教育培训。指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员工每年应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继续教育。每年由各相关专业部门于年初提出本专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报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5. 部门内部培训。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部门内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汇报培训情况。
(二)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包括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国内外短期培训,海外考察,MBA课程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具体内容见《员工外派培训》。
(三)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七条 培训档案
(一) 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应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表HR-px001)、培训教师档案、培训往来单位档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资料目录、内部考试试卷等。
(二) 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表HR-px002),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三) 各部门组织内部培训时,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并送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 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培训资源包括培训师、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培训经费等。
第九条 培训讲师
(一) 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应建立培训讲师档案供各部门培训调阅使用。
(二) 内部讲师由公司各级管理者和业务骨干构成,各级管理者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三) 外部讲师是通过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十条 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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