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信息安全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信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乙方就信息安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2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咨询、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咨询、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咨询、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咨询。 1.3 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将在 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甲方应免费通报乙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乙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甲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乙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项目总监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 除了合同2.1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乙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3 乙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4 乙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第三条 技术咨询范围
咨询范围 具体内容 ? 信息系统定级 ? 信息系统备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 信息系统安全现状分析 ? 信息系统建设整改 ? 信息系统等级测评 ? 等级测评报告编制 ? 风险评估准备 ? 资产识别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 威胁识别 ? 脆弱性识别 ? 已有安全措施确认 ? 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机构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 人员安全管理 ? 系统建设管理 ? 系统运维管理 ? 物理安全 ? 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建设□ ? 主机安全 ? 应用安全 ? 数据安全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4.1 本次服务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4.2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70%的款项,小写:¥ (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项目完成并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款项,小写:¥ (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4.3 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技术咨询费发票一份。
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乙方有违约或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关金额。
第五条 交付
5.1 合同签订之日15个工作日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出具技术咨询报告。
5.2 等级测评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对等级测评项目进行验收。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 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6.2 如果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的技术咨询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乙方,并给乙方15个工作日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乙方能按照
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6.3 乙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甲方最后验收之日起1月到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其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7.2 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7.3 一方赔付的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8.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及最终用户提供的服务,相应技术及资料为乙方合法所有或有权转让许可。如果发生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负责解决这些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8.2 甲乙双方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相互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等保密,任何一方未得到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第九条 争端解决方式
9.1 双方对执行合同发生的争执,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9.2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裁决。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9.3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共同执行除诉讼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