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移动式操作平台 【基本要求】
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并装有止动装置,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3.操作平台采用钢管脚手架部件,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配套的钢板网或木跳板。
4.顶部临边设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5.工作使用状态时,加设抛撑固定。 6.移动平台应悬挂限重及验收标识。
(十五)塔吊上人通道及附墙处操作平台 【基本要求】
1.塔吊在附墙部位必须搭设附墙用操作平台,平台的面积应能满足使用要求,采用钢管搭设或定型化操作平台。
2.附墙部位操作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网,栏杆内侧设置挡脚板。
3.塔吊设置上人通道时通道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两侧防护栏杆不低于1.2米。
4.塔吊上人通道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
塔吊上人通道(楼层)
塔吊上人通道(首层)
附墙处操作平台(钢管式) 附墙处操作平台(定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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