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米(必须施在表面20cm以下)
4.7.2 苗木栽植的土壤处理:种植穴回填土按照绿化土:草炭土=7:3
(体积比),即草炭土6袋/立方米,菌发酵有机肥15Kg/立方米。
5.苗木种植质量标准
5.1 乔木种植
5.1.1种植穴、槽的质量标准
1)植穴位置必须配合植栽图面及地下、地上土木建筑物电杆等
平衡配置图,可以酌予调整株距,若考虑到将来树冠、根系的发展,可以稍作移位。
2)种植穴、槽规格,应视土质情况和树木根系大小而定。一般
规定:树穴直径和深度,应较根系和土球直径加大30-40cm,深度加10-20cm。
3)挖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要平滑,上下口径大小要
一致,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好土、坏土分别置放。穴、槽壁要平滑,底部应留一土堆或一层活土。挖穴、槽应垂直下挖,上下口径大小应一致。
5.1.2乔木土球质量标准
1)乔木进场必须带土球,胸径20cm以下,土球直径为胸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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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8-10倍,胸径20cm以上,土球直径为150cm*100cm以上。 2)根系完好,原土球损伤度不超过1/5,不得散球。
5.1.3乔木进场后树势质量标准
1)树干表皮不得有大于5cm*10cm的损伤,保持原冠,四级以上
分枝保存完好,不得短截,树枝少于1/5;常绿树尽量避免疏枝、疏叶,落叶乔木保留2/3以上叶片。
5.1.4乔木种植前修剪标准
1)修剪原则:依据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根据树龄及
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园林树木修剪上常用的一些枝条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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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2)根系修剪:剪除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并根据根系大小、
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a.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
b.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3) 行道树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4)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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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
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
5)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 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6) 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7) 藤木类苗木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
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8) 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b.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5 cm。 c.修剪直径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d.对于生长季移植的落叶树, 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应重剪,保证成活。
正确修剪的图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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