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区间盾构隧道施工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区间隧道工程概况
本区间上行线起于SK0+0止于SK0+800;下行线起于XK0止于XK0,在里程SK00处设联络通道、泵站一座。上行线长为100m,下行线长为103m,总长度为1764.686m,衬砌管片总环数为1468环。隧道最大覆土厚度约为15.35m,最大纵坡为20.953‰。
2、 工程项目施工目标
2.1 工期目标:根据隧道工程特点,结合周围环境条件,制订相应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满足业主各项施工节点要求。
2.2 质量目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质量规定进行施工,满足设计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为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争创优质工程。
2.3 文明安全:安全施工,确保无重大的安全事故、管线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3.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工程质量目标: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工程施工进度:工程的施工进度满足到施工合同及全线工程的工期要求。 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投资,在目标控制成本值内完成本工程。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国务院(第393号)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无管线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必须符合上海市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创建文明工地。
环境保护监理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工程施工监理的目标控制原则
4.1 采用三控把关,实现有效控制
为了确保优质工程,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一是以事前预控、过程监控和事后签认的三控把关为核心;二是以事前预控程序为前提,从影响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人机料法环”出发实施监理监控工作;三是以过程动态监控为关键,随着工程进展,控制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的形成过程,确保有效性控制施工,实现工程目标。(见下图:三控把关监控系统、预控程序和动态监控图)
事前预控 过程监控 事后签认 关键技术 驻场 复验 ? 监理目标 ? 质量通病 ? 跟踪 ? 抽检 ? 监理成效 预控对策 监控 签认
4.2 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24小时旁站和巡视
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施工时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24小时旁站和巡视,并在旁站和巡视过程中,及时做好旁站和巡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 区间盾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区间隧道单圆盾构推进(不含管片)及旁通道、市政公用管线(市政雨污水工程)及道路翻交等一切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其中区间均为双线单圆盾构区间。
2、监理范围与内容
2.1监理范围
对本标段各类工程施工至质保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合格工程数量审核签证,协助招标方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等。
本工程的土建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区间隧道单圆盾构推进区间(不含管片)及旁通道等土建工程。
1、永久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区间:江湾体育场站~五角场站~国权路站区间隧道单圆盾构推进区间(不含管片)及旁通道等土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盾构掘进施工(包括车架转换及二次注浆)、地下障碍物清除(包括地下废弃管线的清除等)、联络通道及泵站、车站端头井盾构进出洞地基加固等。
2、临时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大临设施
●场内施工用水及临时排水措施 ●场内施工用电 ●承包商试验室
●施工区域内障碍物清除及处理等 ●盾构进出洞土体加固
●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保护等 ●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及拆除 2.2监理内容
(1)本标段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
(2)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 (3)协助招标方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4)上海市监理协会“沪建监协字(2001)第20号”文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2.1质量、进度监理
2.2.1.1审查认可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下达开工通知书。 2.2.1.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2.2.1.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参与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图出图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2.2.1.4审核分包工程项目和分包商资质等证明文件。
2.2.1.5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
2.2.1.6组织召开现场的施工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2.2.1.7必须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定,并将审核意见报委托人备案。
2.2.1.8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 2.2.1.9依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跟踪复核、验收施工单位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采用自备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现场复核、测试,且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2.1.10详细地收集并记录每天的施工情况,包括地表及保护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分析监测单位的信息资料,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
2.2.1.1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2.2.1.12审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进行独立平行检验和试验。原材料和半成品抽检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施工单位自检数的1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2.1.1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在关键的施工工序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2.2.1.1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签证已完合格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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