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 1.设置消防管理人员,编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2.现场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配置消防安全 5 灭火器材; 3.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1.未设置消防管理人员,未编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扣1分/项; 2.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未配备 灭火器材,扣1分/项; 3.消防设施无防雨、防冻措施,灭火器失效,扣1分/项。 1.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不齐全,扣1分/处; 2.厂内机动车未遵守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扣1分/台; 3.现场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未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扣2分/次; 4.车辆在场区内未按厂内交通标识,限速行驶,扣1分/台; 5.无证驾驶或在场区内使用报废车辆,不得分。 1.未编制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文明施工责任区未划分明确,扣8分/项; 2.现场材料、设备未按规定定置堆放整齐,扣2分/处; 3.施工场所未及时清理垃圾、废料,扣2分/处; 4.施工现场的道路不通畅、无排设施或排水功能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5.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图牌、标志,7.1.9 厂内交通安全 1.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2.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现场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制定运输方案; 5 4.按厂内交通标识,限速行驶; 5.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7.1.10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规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各项要求; 2.现场材料、设备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整齐,符合搬运及消防要求; 文明施工 3.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禁流动吸烟; 5.临时建筑设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布置得当,环境整洁; 17
20
6.场区安全文明施工图牌(含集团公司的标识)、警示标志等醒目、齐全; 7.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8.大型施工现场(30万及以上机组)应有现场医务室和专业人员,有卫生、急救、保健设施; 9.主厂房及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干式厕所。 扣2分/处; 6.生活区及食堂卫生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 7.施工现场卫生、急救、保健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 8.主厂房及施工现场未设置厕所或卫生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 9.现场有流动吸烟人员,扣1分/人。 1.调试及运行(验收)前成立指挥机构,明确责任; 2.调试及运行(验收)前,编制的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验收方案)等应有安全措施; 3.危险性较大的调试、试验项目,执行前应进调试运行 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7.1.11 10 底,形成记录; 4.保护、联锁应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和验收,并形成记录; 5.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切换可靠; 6.试运阶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形成记录。 1.未成立指挥机构,未明确责任扣3分; 2.调试及运行(验收)前,编制的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验收方案)等没有安全措施,扣2分; 3.危险性较大的调试、试验项目执行前未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形成记录扣2分; 4.保护、联锁未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和验收,没有形成记录扣2分; 5.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切换不能自动切换,扣2分; 6.试运阶段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扣2分。
18
7.2 作业行为管理(123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未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扣4分; 2.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进行交底,扣3分/项; 3.爆破影响区未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扣3分; 4.爆破作业无专人现场监控,扣3分/项。 实得分 7.2.1 1.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工 10 爆破作业 作要求; 2.实施爆破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爆破影响区应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现场专人监控。 1.施工前设置排水沟,并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墙; 2.排架、作业平台搭设稳固,底部生根、杆件绑扎牢固、跳板满铺,临空面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 高边坡与3.自上而下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 16 定物体; 基坑作业 4.垂直交叉作业应设隔离防护棚; 5.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并在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6.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 洞室(隧1.作业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5 7.2.2 1.未设置、排水沟,未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墙,扣2分/处; 2.排架、作业平台不稳固,或底部未生根、杆件绑扎不牢固、跳板未满铺,或临空面未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等,扣2分/处; 3.未按自上而下的原则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扣2分/处; 4.垂直交叉作业未设隔离防护棚,扣2分/处; 5.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危险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扣2分/处; 6.未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扣2分/处。 1.未编制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扣4分; 7.2.3 19
2.进洞室(隧道)前,做好排水系统; 道)作业 3.Ⅲ、Ⅳ类围岩开挖除对洞室(隧道)进行加固外,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棚; 4.边坡上的浮石、危石应及时处理,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 5.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监测系统,及时进行监测、分析、反馈监测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 6.照明、通风、除尘满足规范要求。 2.进洞室(隧道)前,未做好内外部的排水 系统,扣2分/项; 3.Ⅲ、Ⅳ类围岩开挖未对洞室(隧道)进行 加固,或未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扣5分/处; 4.洞室(隧道)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 未及时处理,或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扣1分/处; 5.洞室(隧道)未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监测系统,或未进行安全监测,扣1分/处; 6.洞室(隧道)内照明、通风、除尘不满足规范要求,扣2分/处。 1.高处作业人员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扣1分/人; 2.物料摆放不稳固,有坠落危险,扣2分/项;高处作业抛掷物件,扣2分/次; 3.警示标志、安全网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不规范,扣2分/项; 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 5.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条件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扣3分;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扣5分。 1.安全监督人员未进行现场巡视,扣2分/处; 2.交叉作业时,未使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 7.2.4 1.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合格; 2.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固定牢固,严禁高空抛掷物件; 3.设置的警示标志、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规范; 高处作业 4.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巡视; 交叉作业 2.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16 7.2.5 8 2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