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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 包括师范方向)
一、 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 德、 智、 体全面发展的, 能胜任文化、 宣传、 教学、 管理等工作, 具有较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业务培养要求: 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语言、 文学的基本原理, 能较扎实地掌握汉语和文学的基础知识并具有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 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 前景, 具有较强的文学分析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 能阅读和检索古典文献, 具有一定的科研 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 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中设必修课、 限选课、 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必修课: 语言学概论、 汉语专题、 中国古代文论选读、 中国古代文学专题、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 20世纪外国文学专题、 英语(1) (2)等。
限选课: 专题写作、 艺术欣赏 、 现代教育思想、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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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语文教学研究。
选修课: 汉语修辞学、 西方文论选读、 中国古代文学要籍导读、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 比较文学概论、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读、 传播媒体与信息技术、 信息检索与利用、 地 域文化、 英语(3) (4)、 大学英语Ⅲ(1) (2)、 美学专题、 语法研究、 影视批评、 交响音乐赏 析、 教师职业道德、 马列文论、 哲学引论、 中国古代文化专题、 训诂学、 计算机应用基础、 少年儿童文学、 行政管理学、 秘书资格证书专题、 书法、 现代汉字学等。
三、 教学与教学管理
( 一) 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 执行统一教学大纲、 统一教材、 统一考试、 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巡考等方式, 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学生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1)(2)的, 在本科阶段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Ⅲ(1)(2)作为必修课, 替代英语(1)(2), 也可从选修课中选择其它课程作为必修课替代英语(1)(2) 。 ( 二) 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 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 执行统一教学大纲( 或教学要求) , 并推荐教材。
( 三) 选修课可由浙江电大根据需要自由选择, 但专科阶段已选的选修课, 除在本科阶段作为限选课的民间文学和艺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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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以外, 本科阶段不得重复选用。浙江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选修课。
( 四) 统设服务的课程, 中央电大提供教学大纲、 多种媒体教材、 考试等教学资源的支持服务。地方自开课程的教材、 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均由各省级电大负责。
( 五) 学生能够从”公共选修课程目录”中选修课程, 也允许学生跨科类选修课程。但这部分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课程总学分的10%。
( 六)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须安排平时作业, 由中央电大和地方电大共同组织实施。作业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英语平时作业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20%。无平时作业成绩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 七) 汉语言文学专业各门课程的考核应以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为依据, 命题时应注意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结业考试试卷采用百分制, 卷面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 80%。平时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20%。
( 八) 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根据教学大纲( 要求) 负责组织实施。实践环节不合格者, 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 九) 毕业论文安排5周(5学分), 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题目提倡多样化, 选题应在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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