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编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应对突发重大事件(事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应急预案是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种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通过风险预分析或现状分析,制定的总体预案或专项预案。
第三条 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提高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保护国家、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促进企业的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通则主要侧重于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参照编制。
第五条 本通则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编制步骤
第六条 编制准备 (一)成立编写小组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应由管理人员、各方面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 (二)制定编制计划
1、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计划;
2、明确人员职责,确定工作方案、进度; 3、对应急预案编制的必要性进行评估。 (三)收集资料
资料收集应做到详实、完整。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标准; 2、地理、交通、气象、环境等基本情况;
3、区域平面布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分布,建(构)筑物布局,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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