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法则》 第一讲 和声进行力度
在《调式解析》贴子中,着重讲到了已知旋律可以准确的确定调式,并得出调式音价(七个音)。这七个音也被称作七个“自然音”。以C自然大调为例,七个自然音是:C,D,E,F,G,A,B,(C)。它们对应的自然和弦是:C,Dm,Em,F,G,Am,Bdim,(C)。对于“和声写作”来讲都是和弦材料。它们有一个名字叫和弦的“音名标记”也叫和弦的“固定标记”。还有一个更普遍的名称叫和弦的“音级标记”,用Ⅰ,Ⅱm,Ⅲm,Ⅳ,Ⅴ,Ⅵm,Ⅶ0来表示这七个和弦。 以下的论述以这种标记为主。因为不同的调式他们的“固定标记”不同,但是“音级标记”相同。G自然大调的“固定标记”是:G,Am, Bm,C,D,Em,#Fdim。而“音级标记”仍然是: Ⅰ,Ⅱm,Ⅲm,Ⅳ,Ⅴ,Ⅵm,Ⅶ0来表示。它们的名字分别是:主和弦,上主和弦,中和弦,下属和弦,属和弦,下中和弦和导和弦。
这些不同音级的和弦之间关系的远近和亲和力是不同的。“亲和力”就是推动和声前进的动力。也称“和声进行力度”。这个力度是一个“矢量”,有 “方向”也有“大小”。了解力度的“方向”和“大小”是了解和声法则的前提。大自然给了人类一个“力度”的定量单位“和弦的(根音)纯五度下行”。 “力度”的方向是指向“主和弦”。按“力度”列出和弦:
Bdim, Em, Am, Dm, G, C, F; Ⅶ0, Ⅲm, Ⅵm, Ⅱm, Ⅴ,Ⅰ, Ⅳ;
读者不难看出:七个自然和弦是从左到右按“纯五度下行”排列。值得注意的是Ⅳ到Ⅶ0是减五度关系(注意!以后的论述中是个难点)。
离Ⅰ级(主和弦)越近的和弦,和声力度越强,越远和声力度越弱。离Ⅰ级(主和弦)越近的和弦使用频率越高。从实践中Ⅰ,Ⅴ, Ⅳ(三个正三和弦)级的运用足可以证明上述结论。把它们赋以数字编号,以便定量分析。 5 — 4 — 3 — 2 — 1 — 0 — (—-1) Bdim— Em— Am— Dm— G— C— F; Ⅶ0— Ⅲm— Ⅵm— Ⅱm— Ⅴ— Ⅰ— Ⅳ;
赋以Ⅰ级为0表示原点,所有和弦的力都指向Ⅰ级(主和弦)。Ⅳ为负1,表示Ⅰ级的下行纯五度。一个有趣的现象出现了,Ⅴ— Ⅰ(1—0 = 1);Ⅶ0— Ⅲm(5—4=1);Ⅰ— Ⅳ(0—(-1)=+1);???。它们的这种和弦进行都是“正格进行”或“正格终止”。而Ⅳ—Ⅰ((—1)—0=—1)是“变格进行”或“变格终止”。
在读者学习“指法”层次时就会发现和声按着:主和弦???主和弦???主和弦,好象周期性的出现主和弦(稳定和弦)。而中间是一系列不稳定和弦。这种“稳定 ”,“不稳定”地更迭最终回到主和弦是和声的总体构成。不稳定和弦的确定是和声写作的对象。 以上的和弦五度下行的和弦走向叫做“线性和弦进行”。是最基本的和弦进行。另外还有两种后续介绍。
《和声法则》 第二讲 线性和弦法则
以下是针对大调和弦“五度下行”产生的和声法则。 法则的文字表达如下:
“主和弦可以下接任何和弦,但是返回到主和弦时必须严格按五度关系一级一级的到达主和弦,不得越级。”
这条法则可以产生大调全部和弦公式的三分之一(其余由另外两条法则产生)。 下面介绍是如何产生和弦公式的。
Bdim— Em— Am— Dm— G— C— F; Ⅶ0— Ⅲm— Ⅵm— Ⅱm— Ⅴ— Ⅰ— Ⅳ; 公式:
Ⅰ—Ⅶ0— Ⅲm— Ⅵm— Ⅱm— Ⅴ— Ⅰ;
原理:主和弦(Ⅰ级)直达“导和弦(Ⅶ0级)”,之后一级级返回到主和弦(Ⅰ级)。 公式:
Ⅰ— Ⅲm— Ⅵm— Ⅱm— Ⅴ— Ⅰ
原理:主和弦(Ⅰ级)直达“中和弦(Ⅲm)”,之后一级级返回到主和弦(Ⅰ级)。 ??????
以此类推可产生数不清的和弦公式。
读者会问,这才几条公式啊?下面回答这个问题。
所有公式中的各个 Ⅶ0, Ⅲm, Ⅵm, Ⅱm, Ⅴ,Ⅰ, Ⅳ;和弦标记不是唯一的个体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宏观概念的无数和弦的“集合”。 比如:在公式中,C自然大调中的Ⅰ级和弦(C),可是Ⅰ6(C/E),Ⅰ46(C/G),Ⅰ7(C7),Ⅰm(Cm), ⅠM7(CM7),ⅠM9(CM9),??????它们都是Ⅰ级和弦的“集合”,其中的任何一个和弦都可以替代Ⅰ级和弦。替代之后就是一个新的和弦公式。其它音级上的和弦也可以如此进行。这样算下来可以得到无数的和弦公式。读者可以自己按着“法则”再补上一些公式,再和其它有关“教材”比较一下。
读者现在应当明白了,只用一条短短的“和声法则”能够导出无数“和弦公式 ”的道理。根本用不着记忆那些有限的和弦公式。 结论是“用有限的法则,导出无限的和弦公式”。 至于集合内和弦的应用,后续内容有讲解。
有的读者有可能会问:最常用的和弦公式 “Ⅰ—Ⅳ—Ⅴ—Ⅰ”为什么没有?
这一公式不是由上述“和声法则”推导出来,而是由下一个还没有讲到的“和声法则”产生。
使用好这些“和声法则”的必备知识是准确的进行调式判断并找到正确的和弦材料。 范例:林文信《12小时???》《情字这条路》1=C 4/4 第一乐句:C— Am— Dm — G7 — C
Ⅰ— Ⅵm—Ⅱm— Ⅴ7— Ⅰ;使用了替代和弦Ⅴ7。
核心提示:
下一讲的有无取决于回贴和阅读人数。如果无人阅读就意味着所有的网友都学会了“和声写作”或者采用“扒带”的方法学习“和声写作”。那将没有必要对本文进行继续,笔者将转向别的专题。
和声法则》 第三讲 下节点和弦法则
上一讲介绍了纯五度下行的“线性和弦法则”。以下补上另外几个公式: Ⅰ—Ⅵm— Ⅱm— Ⅴ— Ⅰ; Ⅰ—Ⅱm— Ⅴ— Ⅰ; Ⅰ—Ⅴ— Ⅰ;
规律很明显,除了开始的Ⅰ级和弦外,其它和弦是按“纯五度下行”从左(高位)向右(低位)的正格进行。
这种以纯五度为基础的线性法则结构简单,进行力度很强,用途很广。不过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它的构成
5 — 4 — 3 — 2 — 1 — 0 — (—-1)
Bdim— Em— Am— Dm— G— C— F; Ⅶ0— Ⅲm— Ⅵm— Ⅱm— Ⅴ— Ⅰ— Ⅳ; 可以看出:
Ⅳ级处于最低端,Ⅶ0级处于最高端。Ⅳ级下行只能是以减五度方式到达(减三和弦的)Ⅶ0级。这就严重的限制了Ⅳ级和弦(下属和弦)在线性法则下的使用。并且Ⅳ级和弦在调式音阶的地位又不可获缺。因此对Ⅳ级和弦的关注是必须的。原本Ⅳ级和弦是可以通过另外的五级[注1]和弦以纯五度下行到达Ⅶ0级,可是在音乐作品中通常“不超过七个”自然音[注2],而五个变化音一般不用。因此,不得不为Ⅳ级的应用设定一条法则——Ⅳ级节点法则(下节点法则)。 法则文字表达如下:
“把Ⅳ(-1)级提升到Ⅱm(2)级位置。Ⅲm(4),Ⅵm(3)两级可直达Ⅳ级。Ⅳ级可直达Ⅴ(1)级或Ⅰ(0)级,Ⅳ(-1)和Ⅱm(2)可互连”。注意!法则中不涉及Ⅶ0。
和弦坐标变动如下:
5 — 4 — 3 — 2 — 1 — 0
Ⅶ0— Ⅲm — Ⅵm— Ⅱm— Ⅴ— Ⅰ Ⅳ
“Ⅳ级节点法则”兼容“线性法则”。
该法则下的Ⅳ级和弦超过了原有的Ⅱm级和弦功能:
Ⅲm可直达Ⅳ级,但是Ⅲm级不能直达Ⅱm,Ⅳ级可直达Ⅰ级,但是Ⅱm不能直达Ⅰ级。
和声理论之所以允许把Ⅳ级提升到Ⅱm级的位置可以这样解释:
首先,Ⅱm级位于五度进行的中间。另一个是Ⅳ级和Ⅱm级的和弦构成相似,分别是FAC和DFA(三度音程关系),功能相近(同一功能组)。要注意的是色彩不同。 对有关“Ⅴ—Ⅳ”(C大调的G-F)的“和声进行”解释如下:。
在古典和声学中是禁止使用的。在现代和声应用中已经有些作曲家开始了尝试性的应用于音乐作品中,有些作品也得到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它有悖于古典和声理论,因此现代和声理论很谨慎对待“Ⅴ—Ⅳ”(C大调的G-F)的和弦进行。有些文献回避了“Ⅴ—Ⅳ”(C大调的G-F)的存在,还有些文献中虽然提到了“Ⅴ—Ⅳ”(C大调的G-F),但是加上“谨慎使用”字样。笔者认为把它说成“处于科研阶段”比较合适。因此,笔者没有把它列入“和弦公式”。
以下是由“Ⅳ级节点法则”推导出的部分和弦公式: 公式:
Ⅰ—Ⅳ—Ⅴ— Ⅰ;是读者最关心的和弦公式之一。
原理:“线性法则”规定:主和弦可达任何和弦,Ⅰ—Ⅳ合法。Ⅳ—Ⅴ符合“Ⅳ级节点法则”。 公式:
Ⅰ—Ⅶ0— Ⅲm —Ⅳ—Ⅰ;变格终止。 原理:读者自行分析,有问题请发贴。 公式:
Ⅰ—Ⅶ0— Ⅲm — Ⅵ—Ⅱm—Ⅳ—Ⅴ—Ⅰ;正格终止。 原理:“Ⅵ—Ⅱm—Ⅳ”符合“Ⅳ级节点法则”中两者可互连的原则。其它读者自行分析, 公式:
Ⅰ—Ⅲm —Ⅵm—Ⅳ—Ⅱm—Ⅴ—Ⅰ;正格终止。
原理:读者自行分析,有问题请发贴。 公式:
Ⅰ—Ⅱm—Ⅳ—Ⅴ—Ⅰ;正格终止。 原理:同上。 ??????
读者在理解“Ⅳ级节点法则”之后,自行增补一些公式是有好处的。 结论:准确的理解法则,学会推导和弦公式,不死背。不符合法则规定的“和弦组合”不是“和弦公式”。 范例:
林文信《12小时???》《哭砂》1=C 4/4 第9小节开始的乐句。 C— Am— F— G7— C
Ⅰ—Ⅵm—Ⅳ—Ⅴ7—Ⅰ;“Ⅳ级节点法则”之下的和弦公式,Ⅴ7是替代和弦[注2]。类似的还有第29 小节开始的乐句 范例:林文信《12小时???》《相思雨》1=C 4/4 9 小节乐句 C— Am— F— G— C;
Ⅰ—Ⅵm—Ⅳ—Ⅴ—Ⅰ;基本同上例。 23小节乐句;
C— Am— F— Dm— G— C; Ⅰ—Ⅵm—Ⅳ—Ⅱm—Ⅴ—Ⅰ;“Ⅳ级节点法则”之下的和弦公式,引入了Ⅱm级和弦。 范例:
林文信《12小时???》《其实你不懂我的心》1=C 4/4 第1乐句。 C— Am— F—D/#F?G—C;
Ⅰ—Ⅵm—Ⅳ— Ⅴ—Ⅰ; “Ⅳ级节点法则”之下的和弦公式。其中,D/#F不是公式的独立部分,与G和弦一起构成公式的和弦部分。D/#F的作用是起“装饰”作用,用来“修饰”G和弦,属于“外音和弦”[注3]中的“经过和弦”(注意!它是转位和弦,低音是#F,不能用原位。林老师使用正确!)。它使音响效果更细腻。如果将D/#F改为D(原位)和弦,也符合公式,但失去了“装饰”作用。但是,不等于不是公式内的和弦都起“装饰”作用。因此,不要以为随便拿来一个和弦就有“装饰”作用。常常是不但起不到锦上添花,反而弄巧成拙,使得原本很优美的主旋律变得千窗百孔支离破碎。
当然也不是“凡是书上有的和弦连接,就是和弦公式”。只要经过“和声分析”就会发现,林文信《12小时???》中有许多和弦不属于和弦公式的内容。应当这么说“只要符合和声法则的和弦组合就是和弦公式,否则就不是”。那么不在公式里的和弦又是什么呢?当然是一个(需要攻克的)难题。
以上内容读者可在琴上视奏一下。有问题可发贴。
注1:这五级是:bⅦ0 ,bⅢ,bⅥ,bⅡ,bⅤ;这样的连接:
Ⅳ—bⅦ0—bⅢ—bⅥ—bⅡ—bⅤ—Ⅶ0;是纯五度下行,构成五度循环,这五级是变化音级。李重光《音乐理论基础》66页有类似解释。 注2:李重光《音乐理论基础》42页。
注3:林文信老师在书中多处使用了“外音和弦”。体现了林文信老师的编曲风格也看出了水平之高。这也是“和声写作”的难点(这些内容在后续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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