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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94【精编版】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3 17:00:03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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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派遣驻站联络员,负责与施工主体单位的联络,并及时转达施工命令,预、确报列车运行情况等。

两端防护员负责工地两端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并注意瞭望,及时向工地防护员通报列车接近情况,并做好防护记录。

工地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之间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接转驻站联络员通报的信息,并及时转达至施工负责人,向驻站联络员和两端防护员转达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命令,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通报。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施工地点信号标志的设置与撤除。

第八十五条 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照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按《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附件12-1和附件12-2执行)。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第八十六条 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96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填报施工联络通知单)格式见《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附件18。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请求后,应对施工方案和计划及影响范围进行认真核对,并在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第八十七条 施工单位要和设备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检查,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

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开通和提速的标准按照《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附件12-1和附件12-2规定执行。

第八十八条 设计和施工单位要积极主动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第八十九条 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成损

坏的,设备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不准确或遗漏造成损坏的,设计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第九十条 运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纳入概(预)算,按照《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规定和安全协议支付;外委工程由业主与受委托单位协商确定。

第九十一条 各级施工协调小组,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监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安全监察等部门、单位人员,要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由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单位在于施工开始前不少60分钟组织有关单位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格式见《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附件13,保存一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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