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及《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2016〕30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具体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附件
具体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一、营业线施工“十不准”
1.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 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未设置好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准施工。
5.作业前未召开施工协调和准备会议不准施工。 6.无施工计划、未接到准予施工的调度命令不准施工。 7.擅自变更施工内容、超范围不准施工。
8.施工(劳务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交底不准施工。 9.施工配合人员不在场、施工负责人、把关干部不到岗不准施工。 10.作业条件不能保证施工安全不准施工。 二、料具侵限控制安全卡控措施
1.限界是铁路建筑物、设备及行车、车辆的轮廓尺寸线。营业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毫米(曲线上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并应保持距枕木头外侧在
2m以上,站台上保持在2.44m以上,堆码稳固,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2.施工机具、物料和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物料应码放整齐,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置于两侧的封闭栅栏内。因施工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由施工单位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昼夜派人看守。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路肩或道床边坡上。临时放在道心时,放入道心的钢轨必须低于行车线轨顶面25mm;禁止在卸下的砂、碴上再摆放钢轨、轨枕,片石等重物,防止因受震滑下侵入限界。
3.邻近营业线施工,应采用栅栏或者拉安全绳等方式显示出安全警戒线,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侵入安全警戒线。工中和工间休息时,应将料具妥善放置在行车线(包括新建、增建线的临时行车地段)限界以外。施工人员在营业线路肩上所持料具应顺铁路方向,不得横向携带侵限。
4.路堑顶部有施工机械、车辆通行或者进行任何场地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设置标志明显并具有足够强度和稳定性、可以防止机械、车辆冲(倒)向营业线的防护界桩。大型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坡上推、挖土作业时,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防止大型机械向营业线滑落。自卸汽车不得将翻斗升起在营业线旁运行,汽车不得在靠近营业线的新线路基上掉头。在营业线堑坡或堑顶上修筑便道或公路,应在便道或公路靠营业线一侧基础稳定处设置防护墩,防止汽车在运行中滑落到营业线上。
5.使用大型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或者行走时,机械任何部位不得
侵入营业线限界。机械伸长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横向转动物件端部必须与营业线外侧钢轨保持
2m以上距离。施工现场距营业线外侧钢轨2m处,设置警戒防护绳,并按一机一人设置专职防护。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大型机械必须停止作业,摆放平稳。如因工程确需在距营业线钢轨外侧不足2m处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提报施工方案,办理封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封锁营业线施工。机械未撤入安全距离以内,不得开通线路。停工时机械停放在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
三、安全隔离和文明施工卡控措施
1.凡涉及营业线施工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所有工点,从施工准备阶段起,必须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划分行车区和施工作业区,用防护栅栏进行隔离。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具体的现场示意图,明确作业区内材料、器具等存放处所,明确行车区内器材、轨料拆除后的堆码地点,每个区域都要做到物流定置。
2.从事营业线站内和区间的施工(如站场改造、龙口拔接等),在施工方案中必须安排清理施工现场所需的人员和时间,对行车区内当日拆除的器材、轨料等进行清理堆码,并在施工完后指定专人负责,立即组织足够劳力实施清理工作,按规定堆码存放,并采取加固措施,零小器件入库保管,施工现场每日都应做到工完料清。
3.划分行车区和施工作业区所用的防护栅栏高度应不低于1.2米,钢管立柱应等距离分布,其间距不大于3米,所用钢管都应采用黄白相间图案。作为隔离设施的防护栅栏应保证作用良好,破损所处立即更换或处理,防护栅栏 始终做到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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