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补充团员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青年报刊的经费开支。团委办公室要相应地建立团费的管理及使用审批制度;学院团委将定期检查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
7.团委办公室每学期结算一次团费收支,并报团委书记审查。
4 xx学院团委发展新团员及团员超龄离团制度
一、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因此,青年入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备的基本条件。
2.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努力学习党团基本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及国家法律,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团外青年的培养
1.对要求入团的青年,基层团组织要派专人(1—2人)进行培养。 2.培养内容:向要求入团的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引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明确团的性质、团员的义务和权利,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向英雄模范
和先进人物学习。
3.培养方式:谈心式、引导启发学习式、邀请参加团组织的有关活动等。
4.培养考核期限应在半年以上。 三、入团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团组织派专人进行培养考核。
3.培养人向团组织说明要求入团青年的思想、表现和经历等。 4.支部委员根据培养人上报的情况审查合格后,填写入团志愿书,由两名团员(培养人)作介绍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后,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四、入团介绍人的选择与责任。 1.入团介绍人的选择
(1)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2)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3)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也可由团组织指定。
2.入团介绍人的责任
(4)向被介绍人认真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入团的条件,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5)定期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质和现实行为表现。
(6)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如实写明自己的
意见。
(7)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人入团时,向全体团员介绍被介绍人的详细情况。
五、入团志愿书的填写 (详见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 六、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
1.团支部组织委员或团支书(副支书)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团员人数及会议主要内容。
2.申请人向与会全体团员汇报本人成分、简历、家庭情况、入团动机、对团的认识等。
3.入团介绍人汇报对被介绍人的意见。
4.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报告对申请入团青年的审查情况及意见。
5.全体团员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发表意见。
6.申请人对团员提出的意见和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7.全体团员举手表决。
8.根据表决结果,支委商议并作出支部大会决议。 9.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由全体团员提出修改意见。 10.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七、新团员的审批
1.要求入团的青年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由基层团组织举行入团宣誓仪式,颁发团员证。
2.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誓后即取得团籍。团龄从支部大会讨论之日起计算。
3.学院团委审批新团员。
4.发展新团员的名单须在团委备案。 八、团员超龄离团
1.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在团内没有担任职务的,应该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如果提出退团要求,也可以办理离团手续。
2.团员超龄离团时,由本人提出申请。
3.团员申请超龄离团,由系团总支进行审批,在团员证备注栏内做记载。
4.超龄离团名单须报团委备案。
5 xx学院团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为使团的各项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作出如下规定:
1.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由团员所在团总支组织办理。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凭团员证办理,由院团委在团员证有关栏目内注明转接时间,并加盖公章。
3.组织关系转入我院的团员自带或函寄的团员挡案材料,由所在系团总支整理、保存。
6 xx学院团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表现。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措施。
一、推荐对象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推荐条件
1.日常操行表现和思想表现符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2.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突出事迹。 3.积极参加双学小组学习。 三、推荐方法
1.要坚持培养、教育、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基层团组织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3.各系团总支要建立双学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注意选拔骨干参加院党校学习,向党组织推荐。
4.各系团总支要组织列为推荐对象的团员认真填写推优表,并如实作出评价。
5.要定期召开专门的会议研究推荐对象的表现情况,排列推荐次序,明确重点目标。
6.凡经研究和考察认为符合党员标准的推荐对象,各基层组织负责同志应将详细情况向其所属党组织汇报并正式推荐该同志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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