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马军峪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演
练 方 案
二○一五年三月
审批意见
矿方会审意见:
1、严格按照演练方案实施。保证演练人员的安全。
2、各科室参加人员严格执行救灾演习命令,确保演习圆满成功。
职 务 签 名 - 1 -
矿 长 矿长助理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助理 安指主任 防治水总工
上级部门审批意见
主体企业意见: 聪子峪安监站意见: 县煤炭局意见: - 2 -
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
2015年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煤矿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煤矿应对突发事件及防灾抗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安委会领导研究,决定在2015年复工前组织一次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特制定演练方案如下:
一、救灾演练的目的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复杂,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为了能够有组织、有领导地搞好灾害处理与人员救护,尽可能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为了有效检验和完善我矿《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做好预案的管理和演练工作,使之能更好的服务于煤矿安全生产。
二、救灾演练的时间
为了做好此次井下火灾事故演练工作,特对演练时间做出安排,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定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三、成立组织演练的领导组与责任分工 构建矿井应急救演练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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