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安泰煤矿文件 安泰矿发〔2015〕23号 签发人:
关于下发《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设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队、班组副队以上管理人员:
《安龙县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设施方案》已经矿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下发,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安龙县安泰煤矿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2015年 防治水专项治理 工作设施方案 通知 报:镇安监站 县安监局 工特局 福平集团公司, 矿长 发:科室、队、班组、副队以上管理人员 安龙县安泰煤矿 2015年3月2日印
(共印36
精选
安龙县安泰煤矿 精选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
工 作 设 施 方 案
二0一五年三月二日
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设施方案
编 者 单 位 生产矿长 (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矿长 (签字)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签字) 年 月 日 总 工 (签字) 年 月 日 矿 长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及签字
精选
安龙县安泰煤矿
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设施方案
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州、县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微杜渐,警钟常鸣,更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州安委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安办〔2014〕17号)和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2014年度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府办发〔2014〕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对煤矿水害管理的专项治理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稳步发展,坚决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实现《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零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水害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发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制,切实解决我矿防治水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安龙县安泰煤矿水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文钊(矿长) 副组长:万建伟(安全矿长)
精选
韩保亮(总工程师)
成 员:李国峰、王振杰、郭会举、王进国、肖新义、纪逋祥 胡宜峰、赵 猛、郭占兴、王玲杰、刘占仓、师平付 赵甫超、李国飞、庞志敏、王万士、程占国、王明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冯振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水害专项治理工作的联络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时间
排查范围:全矿所有作业地点。 专项治理排查时间:
每月25日开展一次全面水害隐患排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矿井水害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水害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做好水害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水害专项检查工作摆到重要首位。要坚持矿长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隐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详细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必须签字销号,重大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必须每一次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有实名、有挂牌、有时限、有销号。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要督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精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