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政府向企业分配土地出让收益的方式是否合法,并要求地方政府就此出具书面承诺或提供其他担保方式,确保企业最终能按时、合法地获得土地出让收入溢价部分的利润。
第三,就固定收益加净收益分成模式而言,由于该模式系前述两种模式的结合,因此开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就结合了前述两种模式的特点。笔者建议开发企业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之间的协同、抵销等关系,确保最终的风险在企业的承受范围之内。
由于企业获取土地一级开发收益的模式尚缺乏较为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可能与国家层面的法规、政策存在冲突,因此企业需要谨慎选择获取开发收益的模式和方法。笔者根据自身的实务经验,建议企业在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时,务必要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取得地方政府对收益的承诺,选择合法、合理的收益分配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得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