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项目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挂钩试点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挂钩试点工作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规范运作、稳妥推进。
第二条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原则 (三)政府牵头、规划引导原则
(四)农民自愿,产权明晰,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原则
(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先易后难原则 (六)因地制宜,体现当地特色原则
(七)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项目管理原则 第三条 挂钩试点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政府负责市域内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挂钩试点项目区的上报,负责市级投资、购买挂钩节余指标的使用。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市域内挂钩试点工作的调查、管理,主要包括:市域内挂钩潜力调查、规划;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下达;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立项评审、调整审批、进度调度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起草挂钩试点工作制度,制定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制度等。
县(市、区)政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挂钩试点工
作,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立项上报,负责县级投资挂钩节余指标的使用。
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挂钩试点工作的管理,包括县域内挂钩试点工作的摸底,筛选;负责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立项申请、实施和自验;制定项目区实施相关制度。
第四条 挂钩试点项目区应重点和城郊结合部新城区建设、近郊有条件乡村的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偏远有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挂钩试点项目区的规模、布局、时序,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第二章 项目区立项
第五条 各县(市、区)在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预测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确定挂钩试点项目区,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科学确定项目区规模和范围,合理确定工作时序;建立挂钩试点项目区备选库,并依据入库情况,逐年上报项目区立项。
第六条 挂钩试点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并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区包括拆旧区、安臵区和建新区三部分,应在立项阶段按项目区整体上报审批,拆旧区和安臵区竣工验收后,需调整建新区位臵的,由建新区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上报调整后坐标及相关资料,修改项目区网上备案内容。
第七条 挂钩试点项目区应选择乡(镇、办)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较大、基层组织凝聚力强的农村建设用地。
第八条 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和安臵区的立项采取村民自愿,村委、乡(镇)政府承诺,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申报资料,县(市、区)政府申请,市国土资源部门评审、选定,市政府上报的流程。
第九条 项目区应做到拆旧区、安臵区统筹规划,封闭运行。因地制宜保留历史文化村和具有景观价值的传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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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保持农村田园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安臵区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遵循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应留足农村安臵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及经济发展用地,合理确定安臵用地规模。建新区应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条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特别是旧房拆迁、新居建设要提供多种选择,严格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项目报批时,必须附具听证和公示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项目区立项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县(市、区)政府请示文件;
(二)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初步审查意见; (三)村镇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安臵用地选址意见; (四)项目区实施规划;
(五)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项目区实施规划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项目区实施时序;拆旧区复垦和安臵区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拆旧区和安臵区勘测定界图、土地现状图、规划图、遥感影像图;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实施规划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具体包括文本、图件、附件。 (一)规划文本主要内容:
1、项目区实施规划目的、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 2、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区的人口、户数、面积、自然地理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和土地登记发证情况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的情况;
3、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 4、项目区拆旧、安臵、建新规模及时序。拆旧区和安臵区地类面积按照规划图、现状图、遥感影像图三图一致,不一致部分提供合法手续的原则确定;
5、项目区规划方案,包括拆旧复垦方案、安臵方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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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区基本情况。拆旧复垦方案包括拆迁面积、人口,复垦的面积、地类、潜力分析、灌排条件分析,拆旧复垦标准及复垦后设计等;安臵方案包括安臵区位臵、面积,总体设计,基础建设、安臵住宅类型、位臵、面积;建新区基本情况包括位臵、面积、地类及商业用地比例等;项目区规划前后地类变化表。
6、农民安臵补偿方案,包括资金筹措途径,县财政补助资金来源、数量,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实施工程名称,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数量,亩均补偿资金、户均补偿资金等。
7、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方案、集体土地及宅基地使用权调整方案、新增耕地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8、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二)规划图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1、标注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整治规划图(彩色);
2、标注项目区的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整幅,彩色);
3、不小于1:2000比例尺的拆旧区、安臵区土地勘测定界图;
4、拆旧区规划设计图。
5、图件应清晰规范。勘测定界图及规划设计图要由有资质单位完成,图件要素要齐全;规划图、现状图和遥感影像图应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三)规划附件主要内容: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2、县(市、区)政府批准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的文件;
3、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乡(镇)政府与村、单位签署的协议,村委和县、乡(镇)政府的承诺书;
4、95%以上村民同意设立挂钩试点项目区的协议书,及公告、公示、听证、论证、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等体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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