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 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一 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
(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第二,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 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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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一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
负责制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审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
(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即“一书两证”管理工作。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管理工作。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运行保障条件很多,诸如组织、人员、体制、法制等。其中法制保障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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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 1.管理目标
最终目标P115 2.管理者
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 3.管理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
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 (1)权力
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 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
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 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 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
(2)规则
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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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
含义(1)(2)
管理组织具有权威性、开放性和层次性。
三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运行机制 1.协同机制
(1)城市与地区之间的协同
(2)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协同 (3)规划与土地部门的协同 (4)规划与建设的协同 (5)规划与其他专业部门的协同
2.调控机制
为保证城乡规划管理系统的运行协调、有序和高效,需要从三方面加强控制:
第一,系统内部的调控;
第二,外部系统对管理系统的调控; 第三,管理系统对管理对象的调控。 (1)城乡规划管理调控的作用 第一,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作用 第二,对规划的弥补作用 第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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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规划管理调控类型
微观控制、中观控制、宏观控制
3.反馈机制
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 实施管理
↓ 规划审批
↓ 规划编制
各个关节均要建立反馈机制,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提高规划管理决策综合能力。
第三节 城乡规划管理的方法与技术
一 城乡规划管理方法 1.行政方法
(1)概念:行政方法,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靠行政组织的授权,采取命令、指示、规定、制度、计划、标准、工作程序等行政方式来组织、智慧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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