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国度会是一个和谐的国度。所以,孔夫子思想并非有些人所批评那样是离开现实的纯粹幻想,他扬尧舜禹、周文王等为代表的圣君道德礼仪同时,也警示批判了如商纣王般的暴戾统治。虽然创建理想社会的实践遭受严酷的创伤,但丝毫不影响他的思想伟大之处。 4、从这段经文,还可以看出孔老夫子对心法的运用亦在其中,这是了不起的。
芸芸众生对于物欲的贪求没有止境,就是不知遮“止”,没有明“明德”,借用佛家术语,就是无明烦恼现前。这就要以智慧观照。有了知“止”的智慧,便明确“止于至善”君子可为,亦明确遮止君子不可为。“知至而后意诚”,具有正确的心法抉择,而后如《大学.传十章》所明“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则心地平正,直心入道,身则修矣,性则显矣,“仁”则发挥至极致也。真修身者,则不论居家眷属,还是大众百姓,不论亲疏,平等施“仁”,“仁爱”至上,如此则国家得以真治,上下有序,人人守本,天下太平。 我们看到,在孔老夫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仁爱”的背后,仍然崇奉上下尊卑,男女不平等,认可差别存在的文化思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其一、现实人类社会没有绝对平等。所谓平等,只是承认差别的“平等”。若一个家庭,男女各安本业,长幼各安礼仪,便是有序,有序便能和谐,和谐便是平等,便是齐家。上至国家,若政体合理,社会制度井然有序,君臣、官民有序,万物各得其位,是为天下太平。 其二、受周易思想影响。孔子崇尚周文王为代表的所谓圣君治世,无
疑对周易思想要进行深入学习研究,接受其思想理念。所以,史载《系辞传》就是孔子所作,便是例证。比如“天尊地卑”观念,在人事运用上,便是男尊女卑,认为这是天地之正位。若居位错乱,则卦位不正,必不吉祥。若人不安本分事,即所谓六爻乱动。若行非中庸,走极端,即所谓“爻动”过之而不及。上可为祸国家,下致家庭不睦,在人,礼仪尽失。为此,孔老夫子在一些言教中,提出了许多对治办法,其中许多在今天被斥为糟粕。 四、《大学.经一章》之结语
)第三段“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亦是劝诫语。劝上至君王,下至庶民百姓,“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前面讲了,若不修身,上不能治理好国家,推行仁政,下不能和谐家庭,不能安抚天下百姓,不能兴礼仪,不能广施仁爱。如此本末倒置,则悖于大道。若谈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是徒劳。
说几句题外话:这是本人向研究会及会外文化行业诸位老师、同仁的学习汇报材料,谈的是个人体会。至于孔子思想原貌究竟是怎样的?历代都有人研讨,仍然是莫衷一是。其实,儒家思想主要在“用”的方面强调了它的社会功效,所谓“修齐治平”,所谓“养浩然正气”也。孔子及其学生所传播的方法论体系,由于受历史动荡条件的局限,主要在于呼吁上至君王,下至平民进行社会道德修养实践,提出修身齐家与治世平天下完美统一,从而达到效法周礼,实施仁政仁爱,结
束君非君,臣非臣,父非父,子非子,乃至干戈不息四分五裂的社会混乱局面。这是孔子一生所致力的事业。
0儒学方法论体系,集中体现由子思所撰的《中庸》一书,强调以“诚”为实现中庸的关键。后来许多理学大家都持守中庸信条。 需要说明的是,儒家“中庸”主张,与佛学“中观”般若思想有根本的区别。尽管孔子德比天地,明昭日月,但他所处的时代迫使他把视线侧重于关注修身与治世的融合,处处体现针对时局,对世间根基进行世间道德的教化,未能明显看出他关于出世理念的言论留下。但在一些修治著述中,又可窥见他的心性的光明照射,所以,他既是圣人,外现的又首先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而自孔孟之后,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儒学大家不少,却在儒学门内,又难以复制孔圣第二,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了。所以,对孔子的解读,真不是那么轻松的。历史是无情的,若真是儒家人,反而难做儒家事。 【原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原文】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译文】古代那些想把自己的美德彰明于天下的人,首先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要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必须先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何家族;要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先要修养自身的品格;要修养自身的品格,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要端正自己的心思,先要使自己的
意念真诚;要自己的意念真诚,必须先获得知识;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穷究事物的道理。 2、处在各种关系的焦点
【原文】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恶以交于右;此之谓絮矩之道。
【译文】如果厌恶上司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的下属;如果厌恶下属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的上司;如果反感前人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后来者;如果反感在你后面的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后面的人;如果厌憎左右和你相处的某些人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于你共事的人;如果厌憎你的同事对你的某种行为,就不要用这种行为去对待你左右和你相处的人。这就叫做道德上的规范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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