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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外立面装饰用料必须进行多种材料比选,对于效果接近但成本差异较大的材料,必须优先选用其成本较低者。 第二部分 结构设计 1. 规划方案阶段
1.1 禁止采用B级高层住宅;
1.2 避免在3、4类地基上布置高层建筑; 1.3 避免在高切坡周边布置高层建筑; 1.4 避免在坚硬岩石地基上挖地下空间; 1.5 避免在新近深填方内布置永久性建筑; 1.6 山地建筑尽量避免高切坡和深填方; 1.7 尽量不设结构转换层。 2.初步设计阶段
2.1结构选型应进行多方案对比,估算结构经济指标,为设计合同签定经济指标控制提供依据。
2.2结合建筑平面功能,优化结构平面,力求结构平面简单、规则、对称; 2.3竖向布置尽量避免高位转换和刚度突变;
2.4高层建筑尽量避免过大的外悬挑结构(>2.1m);
2.5高层建筑尽量避免开设转角阳光窗,转角阳光窗外挑梁的长度短向不宜超过1.5m,长向不宜超过3.0m; 3.施工图设计阶段 3.1岩土勘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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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岩土工程勘查报告》的内容应满足《岩土工程勘查规范》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3.0.3条的规定;
3.1.2《岩土工程勘查报告》应分别按重庆地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0-047-2006)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或《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两个标准,提供岩石天然及饱和两种状态下的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也按两种状态区别提供); 3.1.318层以上(或带转换层)的高层,每栋楼至少布置6个探孔,并分别提供每栋楼基础设计所需各项参数。 3.2桩基础
3.2.1桩的承载力计算采用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泥岩)及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砂岩);
3.2.2普通桩基础桩身的配筋率一般为0.2%~0.25%;普通单桩如有承台,承台一般按构造配筋。 3.3独立柱基及条型基础
3.3.1当泥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饱和值)太小时,根据现场情况,可以采用泥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天然值);
3.3.2当基础位于岩石上,不考虑基础抗剪计算; 3.3.3当桩顶位于裸露岩石上时不设置地梁。
3.3.4剪力墙下采用桩基加托梁方式支承时,如符合深受弯构件条件,可按深受弯构件计算和配筋;托梁与桩之间计算时应按铰接,梁按连续梁或简支梁计算。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梁:d≤10用HPB235级钢筋,fy=210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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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4用HRB335级钢筋,fy=300N/mm2; d≥16用HRB400级钢筋,fy=360N/mm2;
3.4.2板:冷轧扭钢筋,其标称直径为6.5、8、10、12、14,fy=360N/mm2; 3.4.3当转换层楼板70%以上的板为构造配筋时,应通过调整板跨将计算配筋部分调整为构造配筋,并优先选用热扎I、II级钢筋。
3.4.4柱:纵筋采用HRB335(fy=300N/mm2)); 箍筋构造配筋时采用I级钢筋、计算配筋时采用Ⅱ级钢筋;
3.4.5墙:抗震等级1-2级的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箍筋采用II级钢筋,构造拉筋≤250厚的墙采用I级钢筋
6.5、>250厚的墙采用I级钢筋
8;
3.4.6空调板及凸窗板等:按实际情况采用一级或二级钢筋,不采用三级钢和冷扎扭钢筋。
3.5混凝土强度等级:
3.5.1桩基础不宜超过C35;独立柱基、条型基础及地梁不宜超过C30; 3.5.2地下室挡土墙不宜超过C30、梁、板C25~C35、框架柱不宜高于C50; 3.5.3上部结构梁、板:C25、C30(转换层除外);
5.3.4剪力墙砼起用等级:当上部结构高度<60m时不宜高于C40、≤80 m时不宜高于C45、>80m时不宜高于C50;
5.3.5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同层剪力墙相同。 3.6主要构件截面:
3.6.1梁截面:上部结构梁宽一般采用200;建筑外围梁高统一采用500、阳台梁高采用400、内部梁高采用500(在有墙体处梁高可以适当增减); 3.6.2楼板厚度:一般卧室、餐厅、厨房、厕所、阳台厚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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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120mm、带转角阳光窗的房间≥110mm(均按计算确定);
内筒走道(电梯间、楼梯间周围):110mm~120mm;(考虑埋设管线等)。空调板厚统一为80mm; 阳光窗竖板为80mm厚现浇板。 2.7荷载输入值统一标准
楼、屋面外荷载统计(不包括楼板自重)
3.8构造措施:
3.8.1框架梁的负弯矩钢筋原则上按照分离方式配置;
当其顶层角筋直径不大于16或其跨度不大于4米时,顶层角筋应该通长配置; 当其跨度大于4米且顶层角筋直径大于16时,顶层角筋在跨内截断并采用212架立钢筋搭接。
3.8.2梁宽不大于400时采用两肢箍、梁宽大于等于400时采用4肢箍。 3.8.3当梁端在与墙或柱相交的节点内,梁上部纵筋的水平锚固长度不满足0.4LaE时,该支座应设为铰节点计算。
3.8.4所有楼盖和屋盖板的板面均增加抗裂构造配筋: 板厚不超过120mm的板面通长配置双向板厚在130~150mm的板面通长配置双向
t6.5@150~200负筋; t8@150~200筋。
t6.5、或
t 8、或
t 10
负筋按以上配置不足的,在以上钢筋网空格内补设的分离式负筋(在计算跨度的四分之一处截断);
上述构造钢筋均按受拉钢筋锚固在梁内、墙内或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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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除计算配筋剪力墙外)构造配筋剪力墙见下表:
3.8.6在两侧均无楼板约束的剪力墙的楼层标高位置设暗梁,暗梁高取2倍墙厚,并按构造配筋。短肢剪力墙长度为1m以内墙肢的水平钢筋仅配大箍;长度为1m以上墙肢的水平钢筋除配大箍外,端头边缘约束部分套4.其它控制措施
4.1同一房间天棚内不现梁、客厅和餐厅相连的分界线一般不设置结构梁; 4.2层数一致、户型一致,其结构布置构件截面及配筋等应一致; 4.3微调结构计算模型、优化构件截面,概算结构经济指标用量是否正常; 4.4对抗震要求设计的墙、柱出现计算配筋量超过构造规定配筋量的50%时要找出原因;
4.5对于场平标高、地基基础、地下室挡墙、高切坡及高边坡等重大课题,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初步方案、组织相关各方及技术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议优化确定方案、再由结构专业负责人组织实施;
4.6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设计人员必须主动跟踪与地质、地貌有关工程的实施过程,及时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并调整和优化设计; 4.8结构专业必须与相关专业协调,完成地下突出地面的人行出入口、车行出入口以及景观及水体等的结构设计;
4.9必须按集团公司《防止工程质量通病技术规定》要求贯穿在施工图设计中; 4.10结构专业必须与建筑专业协调,把墙体构造柱的具体位置标注在建筑平面图上,并由结构专业审核;
8小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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